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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有那麼持久,也沒有那麼強烈,他很快又恢復了一些鎮定。

一旁的克萊爾騎士也看到了那個火漆章,心裡暗暗覺得巴爾扎克郡主實在是一位講究的女士——此時個人紋章已經挺流行的了,大家也會將個人紋章蓋在火漆上,算是一種表明身份的方式。為了方便,甚至還誕生了『紋章戒指』這種實用性裝飾品。也就是說,有需要蓋紋章的地方,手伸出去就能蓋。

只是這樣的紋章戒指也好,正經的紋章印章也罷,都不會這樣精美,仿佛一個小小的浮雕作品。

紀堯姆讀了信,終於確定當時在蛋白石胸針的袋子上系的紙條,果然是路易莎寫的,字跡一模一樣——相較於此時裝飾性太強,以至於凌亂的字,路易莎的字跡娟秀清晰,自成一派,實在太有辨識度了。

其實字體裝飾性太強,也不一定會導致凌亂,看一些抄寫員的抄本就知道了,還是比較清晰的,也有自己的美感。不過,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抄寫員一樣『兢兢業業』寫字的,人家是專業的,算靠這個吃飯呢!所以,大部分此時的日常書寫,都能讓後世的人眼花認不出,而且也不像一些近代的『花體字』,看不懂歸看不懂,卻還是覺得好看。

至於路易莎的字,她是上輩子習慣了寫義大利斜體。這輩子一樣是寫『字母文字』,就有相同的筆法習慣。雖然過於簡單了一些(以此時的流行風格來說),但好看的字就是好看的字,這種『簡單』反而是書法相對成熟時才能有的。

至少看過路易莎手寫文字的人,都是只有稱讚的——當然,這也有可能是因為路易莎的身份。普通人的書法不符合大眾潮流,哪怕好看,也可能不受認可。可如果是『布魯多的路易莎』『布魯多女繼承人』這樣,那就是與眾不同、清新優美,幾乎是立刻就能被宮廷接受。

紀堯姆讀了兩遍信,確定自己沒有遺漏任何信息……當他看到信中路易莎保證會通讀《東行戰記》,不知道為什麼,就覺得有些後悔,後悔送了原稿。相比起經過整理的稿件,原稿當然就顯得凌亂多了,沒那麼好讀懂。

之所以送原稿,一開始的心情是,想分享給路易莎自己未經修改的經歷、思考。但現在,又覺得這是個錯誤的決定——這在紀堯姆是非常少見的,他倒不是像身邊親近的人那樣,覺得自己永遠會做正確的決定,他理性的那部分不允許他這樣過於自負。

但他的確是個做了決定就不會後悔的人,因為在他的人生信條來說。面對選擇,迅速做出決定總比猶豫不決要好。而做出一個哪怕糟糕的決定,繼續執行到底,也比半途而廢好。所以凡是做了的決定,他從不後悔!

紀堯姆想要將改過的初稿抓緊時間送去特魯瓦,但又遲疑,是不是再改一遍稿會更好。然而,就在這樣的猶豫中,他像是過去最會避免的那樣,陷入了左右為難、踟躕不前中。事實上,直到他返回西岱,都沒有想清楚是將初稿送去,還是再改一遍再說。

而這個時候,他其實已經錯過了做決定的最佳時機了,路易莎那邊很可能已經讀了一部分原稿,再送稿件只會讓她不知所措。她這到底是繼續讀原稿好,還是讀新來的稿件?或者都要讀嗎?

這樣猶豫著,紀堯姆回到了西岱。

他的凱旋禮,也是由別人代表路易三世進行的。而經過一番比當初在邊境小城要隆重熱烈得多的全城巡遊,紀堯姆終於來到了王宮,見到了路易三世。

他帶了一個樸素的牛皮袋,袋子裡有三樣東西,分別是一捧土、一把匕首,以及一個金燦燦的護身符。護身符完全是東正教的樣式,看它裝飾得極盡繁複,甚至會讓人覺得這該不是一件『聖物』吧?而實際上這也確實是一件聖物。

只是它並不來自於天主教,而來自東正教,是這次紀堯姆東征取得輝煌勝利後,君士坦丁堡的一種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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