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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是不怎麼邀請別人到自己家做客的,他善意解釋道:「中國人大多數都很好客,喜歡結交朋友。」

老太太表明自己很喜歡中國,也很喜歡交朋友,於是在我完全沉默的情況下,我哥猶如媒婆一樣給我安排了一個夕陽紅朋友。

下午我送他到倫敦機場,登機前他回頭,最後一句留給我的話是:「上完大學,我們就結婚。」

我呆呆站在那,甚至忘了告別。

夕陽在落地窗外,我在夕陽前,雨過天晴。

———————————

獨身一人在異國他鄉,也有諸多不適應,即使在我哥的影響下我的雅思成績很好,這麼久不說英文也難免忘了很多東西,不過也完全夠用。

去超市買牛奶,找了半天沒找到,我問售貨員牛奶在哪,她狐疑地打量了我一下,問我是不是要找cow juice。

這一句cow juice,直接擊碎了我從小到大的英文教育。

回到家時我跟卜千秋吐槽,他在電話那頭笑出聲:「在英國,你會pardon、this one、that one還有sorry這幾個詞就能解決百分之八十的問題。」

不愧是過來人,經驗豐富,看來他也吃過啞巴虧。

我哥也英留了四年,只不過他比我有出息多了,他念的是劍橋。

這種腦子這麼好使的人,有時候挺想起訴的————不是起訴他,是起訴我的腦子。

第二天我去他的母校轉悠了一圈,比起其他地方,劍橋簡直像個世外桃源,這裡的天特別藍,似乎一直望著能看到宇宙似的,校區很大,建築物高挺,站在劍橋的草坪上看那些古老繁雜的建築,以及被雨水打濕、一直積水的石板路,似乎可以捕捉到八年前,十七歲的卜千秋撐著一把傘穿著白襯衫,獨自漫步在雨中。

他那時,好像是沒有什麼朋友的。事實上他除了紀餚和陳棲哥,一直是沒什麼朋友的。

卜千秋孑然一身,走過他的十四歲、十七歲、二十歲,戴著一身光鮮亮麗,終於來到了名利雙收的二十五歲。

不過想都不用想,他一定很優秀,比我優秀得多,無論在國外還是國內,高中還是大學。

念完四年大學他沒有往上讀,教授很不舍地挽留他,但我哥只是委婉地拒絕了,回國後和其他同學一起鑽研計算機領域的東西,他好像一直在研究自動駕駛系統,邊做生意邊敲代碼,還要分出精力應付人情世故和家裡的神經病作精妹妹,我都替他累。

但是他好像是個生來就沒有心肺,生來就不知道累的人。

我去學校報導前,以為同學會都是本地人,結果剛邁進教室門,一排亞洲面孔齊刷刷向我看過來。

好吧,看面相大多數是中國留子。

我向後排走去,路過各個假裝很忙的中國留子,正準備直接坐到最後,卻發現最後一排也都是戴著耳機低著頭,假裝很忙的華人。

正當我找不到座位打算席地而坐時,一道聲音卻打斷我:

「那個,卜蒼聲……你還記得我嗎?」

我循聲看過去,一張跟秦明月五六分相像的臉正不安地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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