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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那投機倒把的人經常幫著別人干一些投機倒把的買賣?所以在聽晚的真話符的作用之下供出來的人還不少。

在被那些人供出來的人中,還有從村裡的糧倉偷糧食出來倒賣的,相對比起來,朱珍珍的行為算不上重罪,只不過公安部門審查了,神情格外嚴肅,語氣格外冰冷,讓朱珍珍只覺得自己要完了,心都涼了。

「我,我……」這個時候的朱珍珍並沒有見過什麼太大的風浪,心理素質並不怎麼好,害怕與忐忑,從表面上就可以看出來。

審訊的公安自然是看出了他的不對勁,加上朱珍珍前段時間曾讓那些人幫他倒賣一根老山參,因為老人參買的人並不多,暫時還沒有賣出去,也算是有了物證。

所以公安見她老半天說不出來一句完整的話,只當她是承認了,將她和那些被抓過來的投機倒把的人關到一塊去之後,根據現有的所有材料開始給他們定罪。

被抓住的那些主力軍將帳本上交了上面記載的有朱珍珍倒賣的那些東西的總價。

其實因為朱珍珍不識貨的原因,倒賣過的東西,那些人並沒有給她全部的錢,但現如今的帳本上記的卻是那些東西到底賣了多少錢。

朱珍珍的行為並不足以判刑,頂多就是下放到農場去幹活,按照法律,她只需要將她托人倒賣的那些東西所值的錢雙倍繳納罰款就是了。

所以,最後,投機倒把的那幾個主力軍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其他委託那些主力軍幫忙倒賣東西的人,大多數都是雙倍繳納罰款和進行下放農場。

但是,朱珍珍哪裡有錢啊!

朱珍珍每次拿到錢之後,便會想方設法的給自己買些好吃的,吃到肚子裡,因為她清楚,有朱父朱母在,她就算是把錢藏的再多,也總會被那兩人給掏出來的。

就像之前那一回一樣,她身上藏的錢最終還是被朱母翻出來給了朱父。

現如今的朱珍珍身上可謂是一分錢都沒有,家中的朱父朱母就算知道了也不會給她錢。

「我是冤枉的,這些錢我根本繳納不起呀!」聽到最終處決的朱珍珍叫嚷著和來通知他的公安說。

「你父母不是還在嗎?你倒賣東西拿出來的錢,一家人肯定都用了。行了,我們找人去通知一下你家人。」

朱珍珍前半句的喊冤,公安權當她在放屁沒有聽見,對於她後半句所說的,公安們貼心的為他去通知了朱父朱母。

但朱父朱母可能給她繳錢嗎?

那當然是不可能了。

朱母的態度很明確——

「你們睜大眼睛好好看看,我們家窮成這樣子,怎麼可能有錢?那丫頭打小就不聽話,自己偷偷在外面投機倒把,掙來的錢一分都沒有往家裡交。要錢沒有,實在不行你們就把他往監獄裡關吧!」

第314章 年代文中被拋棄的老二她不幹了(32)

朱家父母兩人的態度非常的明確,上門的人多說了兩句之後,他們更是鬧騰著要和朱珍珍斷絕關係。

這不怕凶的,就怕混不吝的,在看見朱母拿起了家裡的菜刀的時候,上門的人就知道多說無益,再說下去可能會鬧出人命了。

於是乎,朱珍珍不用繳納罰款了,而是被下放到農場去勞作三年。

「挺好的,多干點活也方便給她腦袋裡倒倒水,就是沒把顧煜給她一起送進去挺可惜的。」聽到朱珍珍未來三年被安排好的所有,聽晚的話說的格外的真誠。

不僅話說的真誠,聽晚還有那麼個想法、並略微制定了個計劃,打算將顧煜也給朱珍珍送過去。

作為知青的顧煜在鄉下幹活是不會太過認真的,送去農場才會更好的體現一個成年男子的魅力不是嗎?

突然發現,當時把顧煜弄到鄉下來當知青有點繞彎子,早知道朱珍珍會因為投機倒把,被送到農場去,當時就應該直接將顧煜弄去農場那邊。

不過,事情的發展總是有其合理性的。

如果當時真的直接把顧煜弄到農場那邊去的話,朱珍珍說不定還不會被下放呢。

【部長,你在幹什麼呢?】看著坐在桌前戴著手套寫著一板一眼的仿宋列印體的聽晚,小6好奇的問。

「寫關於顧煜的舉報信啊。」聽晚回答著小6的詢問,手底下的動作不停:「顧家本來就有問題,顧煜到了鄉下之後又一點都不收斂,想把他送去農場和朱珍珍團聚,最簡單直接的方法就是寫封舉報信舉報他呀!」

在這個時代,一個本身家庭就有問題的人,最快的下放方法便是寫舉報信,聽晚的行為沒有一丁點的錯誤。

於是乎,在聽晚的舉報信的加持之下,剛剛被從拘留所放出來的顧煜回到村子裡之後,屁股還沒挨到凳子上,就又被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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