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另一個時空,這個狀書根本無法遞進法院,更不論呈現在法官眼前,原因就是時間太長,過了訴訟時效。
不過在大周,古老的律法自然比不上另外一個時空的完備,據林蓁所知,大周律法並無訴訟時效規定,十七年雖久遠,許多事情無法考證,但律法無明確說法,或許努力爭取一番,讓它呈現到御史大夫面前也有可能,畢竟這裡是人治社會,至於御史大夫是否翻案,那自然不是林蓁能左右。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自己被罵得狗血淋頭,被指摘狀師水平不名一文。好歹自己擺攤做生意,水平再怎麼挫亦不能暴露在客戶面前,林蓁懷著如此心思婉拒明暉陪同。
明暉壓根沒想過同去。
這個狀書表面看是一個官員的冤假錯案,實質和十七年前前太子被廢有關。當年前太子以巫蠱之罪被廢,牽扯的太子黨成千上萬,掉腦袋的就有千人之多,貶謫流放的不計其數。
明暉知道翻案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有也得換了天子以後。現在不過是試探,有無可能哪個官員會是突破口,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他隔三差五挨個送狀書,案件本身敏感他又去得頻繁,明暉從來都是找個狀師代他去送狀書。
狀師們尚無一人成功送出過狀書。
今日他亦在僻靜處暗自觀察,挑選送狀書的狀師,見林蓁一個女子亦來湊這份熱鬧,他一時興起,為林蓁擺平了麻煩,至於手中狀書,就讓她送一送好了。
並沒有什麼指望。這個女狀師天真得愚蠢,對這份狀書的背後一無所知。
明暉目送林蓁走進御史台側門。
林蓁昨日來過一次,對御史台內各個部門位置已經比較熟悉,她跟在各種苦主身後排隊,等候負責登記的小吏接待。
不出所料,小吏一看到狀書上事件發生時間就搖頭,根本不翻閱後面內容,直接把狀書退了回來。
「你這個時間太長,我們沒辦過」。
林蓁已有心理準備,坐著紋絲不動,問道:「那大人,現有律法沒有規定十七年不行呀!」
小吏驚訝面前人還懂律法,耐心解釋道:「雖然沒有規定,但一直以來我們就是這樣操作的,你還是請回吧」。
「要不問問大人的上峰?」
小吏有些不耐:「後面還有許多人,這位公子可以去刑部或者大理寺問問,我們這裡確實不行」。
「這事兒就歸御史台管,大人怎麼能推諉呢!」
「十七年不行」。
「哪條律法說不行了?」
……
林蓁不走,小吏無法,叫了衙役就要推她出去。
林蓁直囔囔。
鬧哄哄中,一輛馬車從御史
台大門駛進路過此處,車中人因聲音吵鬧瞟了一眼窗外,林蓁執拗不屈的模樣映入他的眼帘。
馬車速度並未減緩,不過須臾時間林蓁即出了車中人視線,但他眼光毒辣,看出林蓁是個女子。
林蓁和小吏爭執了半個時辰之久,小吏說不過她,叫人把她推出去她又跑回來,回來後林蓁語氣更加氣憤,言語變本加厲,還鼓動正在排隊的苦主評理。
「律法並未規定,為何不予登記,如此應付差事御史大人知道嗎,對得起御史台的監察之職嗎?」
和林蓁對峙,小吏頭疼。
正在此時,小吏被人叫走,林蓁驟然失了對手,目光隨著小吏行走軌跡移動。
小吏匆匆跑到一輛馬車前,和車中人點頭哈腰說了些什麼。
林蓁心下猶豫,小吏都跑了,就這樣偃旗息鼓,還是等著小吏回來繼續和他戰鬥。
她已經講得嘴唇冒火,也知百無一用是書生,講得再有道理面對小吏不作為亦是無用,何況十七年前的事件的確時間久遠。
她努力過了,對得起明公子。
小吏向林蓁小跑過來。
「拿上你的狀書,去見大人」。
柳暗花明又一村?
林蓁懵懂中跟著小吏走到馬車前,小吏把她手中狀書遞給車中人。
隔著馬車,林蓁什麼都看不到,但能聽見紙張翻動的細微之聲。
馬車裡應該是個大人物,林蓁猜想,或許有戲。
「此事發生在十七年前的潭州?」車內一個男聲響起,聲色肅然冷厲,讓人心尖不由發顫。
這裡除了林蓁都是御史台官員和小吏,顯然,男人問的是自己。
雖然車內人看不見,林蓁仍不由躬身垂首,答道:「回大人,是,在十七年前潭州」。
「你姓甚名誰,年紀幾何,祖籍何處,和苦主什麼關係?」
「回大人,小人甄安,年十七,祖籍潭州——」<="<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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