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就這樣死在這裡,死在沈曄芳的面前,死在所有人的面前,她要沈曄芳每次一登,便想起她慘死的慘狀,要他再不能登台!
可是不能。
且不說她同南傾有協議在先,南傾更是在她命懸一線時幫過她,她不能恩將仇報,在他的堂會上出人命。
最為重要的是……
她還沒有當眾揭穿沈曄芳負心的真面目!
血染紅了康沛嫻白皙的纖細的脖頸。
康沛嫻卻像是感覺不到疼一般,她眼圈發紅,高聲質問沈曄芳這個負心漢,「沈日華,事到如今,你依然沒有勇氣告訴大家,曾同我有過海誓山盟的人,是你,不是旁人嗎?」
後台樂聲得到東家吩咐,堪堪在此時停了樂聲。
於是,康沛嫻的這一聲質問,也便清晰地傳入在場每一個賓客的耳朵里。
…
「什,什麼?康小姐的情人,是,是沈老闆?」
「別是康小姐仰慕沈老闆不成,一廂情願胡編的吧?」
「可,可誰會拿自己的性命來胡編?」
「保不齊有愛慕者走火入魔的呀。這事兒以前也不是沒有。你忘啦,以前就有個女子口口聲聲說是沈老闆的髮妻。最後怎麼著?最後不是被巡捕房給捉了去,證明那是個瘋女人麼?」
賓客的議論,給了沈曄芳底氣。
是啊。
口說無憑,只要他不承認,沛嫻能耐他何?
「康小姐,我知你喜歡我。只是您的盛情,我實在難以接受。還請您不要衝動,放下您手中的匕首,我們有話好好說,可好?」
自小產後,她命梅香去找日華,向從日華口中得一個準信,究竟要不要上康家求娶她,或是私奔也可,可日華拒不見沒梅香,康沛嫻便知道,自己的一腔痴心,怕是餵了了狗。
她已知沈曄芳無恥,可她萬萬沒想到,對方竟能無恥到這般田地。
當著她的面,都能面不改色地撒下這種彌天大謊!
康沛嫻眼底含恨:「沈曄芳,你沒有心!」
仗著康沛嫻沒有證據,沈曄芳卻是愈發地有恃無恐,「康小姐,承蒙您錯愛,我先陪您下去,您意下如何?」
「錯愛?你在寫給我的書信里,稱呼我為你的妻,發誓一定會娶我過門,也是我的錯愛嗎?」
沈曄芳神情錯愕,眼底的有恃無恐,再次被驚懼所取代。
丫鬟梅香手中捧著一個木盒子,走上前。
康沛嫻:「這裡頭有你我相識至今的信箋。我已命人仿照你的筆跡,謄抄了數十封,在坐的各位,若是不信小女子說的話,不妨往你們的座椅下面取一下。以免,你們受沈日華這個負心薄情之人的蒙蔽!
誰若是對謄抄內容不信,欲要看原件,便去我丫鬟木盒當中取!」
梅香紅著眼眶,配合地走下台去。
…
什,什麼?
眾人錯愕。
「哎?我座椅底下還當真粘著一封信!」
「我的座椅下也有!」
「我的也有!」
阿笙見眾人都從座椅底下掏出信箋,他試著往椅子下面摸了摸。
卻見二爺手中遞來一封信,對他道:「這是原件。阿笙可要看?」
阿笙猶豫了片刻,搖了搖頭。
這信箋到底是康小姐同沈老闆兩人之間往來的信箋,是私密物。
他還是不看了。
他方才之所以去摸椅子下面,只是好奇他的椅子下面是不是也有而已。
等,等會兒……
這兒是春行館,康小姐是斷然沒有可能在瞞過二爺的情況下,在這麼多賓客的椅子下面偷放信箋的。
這麼說,這裡頭,也有二爺的助力麼?
…
有讀信速度快的賓客,很快便讀完了手中的信箋。
又從梅香那兒要了原件。
因著沈曄芳書法不錯,是以在場賓客當中,也有請他寫過墨寶的。
「這麼說,同康小姐有染的人,根本不是那位長慶樓的少東家?!」
「現在看來,確實不是那位長慶樓的少東家!有康小姐本人親口的證詞,加之康小姐丫鬟手中的那幾封信箋,算是證物。這……人證、物證皆全。信服度極高啊!」
「好傢夥!沈老闆哄騙了人家康小姐,結果出了事,全讓那位啞巴少東家愛給頂了!有句老話說,有苦說不出。沈老闆這不是欺負人不會說話麼?!」
「沈老闆此番確實沒擔當了一些。」
「何止是沒擔當!欺負人啞巴不能開口說話,讓人少東家替他背這麼一大口鍋。簡直是欺負人!太欺負人!」
阿笙沒有看二爺遞過來的信,可他已然從賓客的議論聲中,明白了定然是沈曄芳在寫給康小姐的信箋當中,板上釘釘地暴露了他們兩個人的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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