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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這裡開始炙手可熱的原因還是因為韓森親手為尼采鍛造的那把名劍——卡爾洛夜。

上一次,王國北方的領主們在中央莊園會晤的時候,其中有一位查爾斯伯爵,這個人總是企圖和尼采針鋒相對,有意無意的挑釁尼采。

之前被尼采抽了幾個耳光之後,似乎還不滿足自己被尼采侮辱蔑視的程度,乾脆在上一次的宴會上,直接當眾向尼採下了公開決鬥的戰書。

尼采並沒有拒絕,他在眾人的圍觀之下緩緩地拔出了卡爾洛夜。

習慣了眾星拱月一般的生活,尼采當然沒有覺得任何的不適,倒是查爾斯伯爵被人群這樣注視著,反而不舒適起來。

那典雅秀美的薄薄劍身讓查爾斯很不屑,他自詡為名劍的收藏家,一直都堅定地認為,真正的具有實用性的好劍,是一定要樸素簡約,而且劍身厚重,防禦和攻擊性能才能比較強大,才具有真正的實用性。

所以,在看見卡爾洛夜那薄如蟬翼的劍身的時候,他勝算在握,信心爆棚,忍不住鼻孔里出氣,挑釁的話更是張口就來:

「哼,路德藍,你驕傲的像是孔雀,好像整個北方的男人女人都要拜倒在你的長靴下面似的,但是我查爾斯伯爵今天就要向在場的所有領主證明,你不過是一個繡花枕頭!別以為你相貌好,就能比我受歡迎!」

查爾斯嫉妒的快要雙眼冒火,該死的,雖然年輕貌美的路德藍領主總是不用正眼看人,每每只是冷著一張臉被自己的僕從簇擁著進入宴會廳,甚至根本不屑於和任何人主動說話交談,但是那群適婚的貴族小姐們卻總是簇擁在路德藍這個傲慢傢伙的周圍!

仿佛只要能得到路德藍的一點垂憐或者是注視,就足夠他們在自己的社交沙龍裡面吹噓一段時間了,若是能得到路德藍的笑臉,那就不得了了,那就是要回去請游吟詩人為自己寫讚歌的地步了!

就算是美少年們也總是圍繞在他的身邊!

「親愛的先生,懇求您,施捨給我一個微笑,給我點靈感讓我為您寫一首十四行詩,懇求您了……」

看見自己最喜歡的美少年半跪在尼采的跟前,卑微的看向尼采,低頭隔著手套想要親吻尼采的手背,而尼采冷著臉高傲的坐在椅子上——就算是超級嫉妒尼采的查爾斯此刻也不得不承認,那把該死的、普通的、毫無特點的木頭椅子在尼采坐上去之後確實像是升級成了皇帝陛下的寶座一般——「滾開」,查爾斯聽見尼采語氣冰冷無情的說,然後反手給了對方一巴掌,因為對方的湊近而萬分嫌惡。

對方沒有因此而受到羞辱,反而驚喜的捂著自己的臉,滿臉的紅暈,跌跌撞撞的起身。

「你們、你們看到沒,路德藍,路德藍他撫摸我的臉頰!無情的就像是一朵帶刺的玫瑰,而我,克里斯.克里夫藍澤,被這朵你們都肖想得玫瑰花刺傷了!哈哈哈!你們看到沒!」

因為家裡比較有錢,所以和當時社會上很多無所事事的貴族子弟一樣,克里斯是個狂熱的詩人。

當時那個社會風氣,他們這群貴族子弟都沉迷於寫詩,寫的好不好是一碼事,但是附庸風雅是必須要做的。

而且他的詩歌寫的爛的一比,但是他驕傲的說:

「寫的詩歌很爛的人才有真情,而十四行詩寫得好的人太過理性冷漠,他們太過注意詩歌言之有物,太過注意詩詞格式,反而忽略了裡面的真情實感!所以我對路德藍的真情絕對是在詩歌之外的,但是我無法停止自己為他寫詩!我要自掏腰包出版自己的詩集,讓所有人都知道,我是多麼多麼多麼的熱愛他,他是我唯一的信仰!我心中唯一的朋友!唯一的摯愛!」

當然了,當時社會上追捧美人的風氣如同全世界都中了毒,從某種角度來說,尼采其實很無無辜,被整個社會風氣裹挾。

這也是他青春期長開了以後不喜歡出門的原因,面對沒完沒了的騷擾和追捧,尼采不厭其煩。

而糟糕的就是,尼采有個精神病母親的傳說,讓他整個人仿佛籠罩著一層更加神秘的光環。

那個病態的時代,尼采這樣病態生長的美人,簡直完美的契合了人們的審美,畢竟在當下的社會裡,精神病人比正常人受追捧。

若是一個傾國傾城的精神病人,那就是被追捧為天生的神祇也不為過。

眾人紛紛投去羨艷的目光,恨不得現在就跪拜在那艷麗又傲慢的美人的腳邊,誰不知道整個北方的貴族都為了尼采如痴如醉,每個月都有為了痴戀他而割腕自殺的傷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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