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沒兒子的人家,可能會被親戚逼著過繼兒子,會被惦記家裡錢財和房子、工作,會被強占宅基地房子等。總之,最後家裡財產容易被外八路的親戚和街坊占了去,也叫「吃絕戶」。
沈鈺和林安寧也在商量給林家多少彩禮。
林安寧想起原身的前世遭遇,忍不住說:「要是按照原身的遭遇,我真是一分錢都不想給林家。」
沈鈺:「那畢竟原身的上輩子,這一世你改變了原身的遭遇,別人又不知道那些事,如果真一分錢不給,這事兒肯定過不去,萬一以後他們鬧到部隊去,對咱沒好處。」
如果沈鈺和林安寧真一分彩禮不給偷摸結婚,林父林母看他們事情做絕,說不定真會找機會去部隊鬧,如果真鬧到那一步,更不好處理。
沈鈺繼續說:「如果你過不了心裡那道坎,咱給幾百塊錢彩禮,就當還了父母的養育之情。反正在這年代月,家裡有兒子又不興閨女養老,你以後也不住跟前,過年過節偶爾寄點錢或東西回來就行,不必太過費心。」
「再說,原身的遭遇主要是你那個便宜姐姐造成的,以後你越過得好,她生活卻落魄,就是對她最大的懲罰。」
因為原身上輩子的遭遇,林安寧對這輩子便宜父母沒多少感情,於是立馬接受沈鈺的建議,「那就按你說的來。」
兩人商量過後,打算給林父林母六百塊錢彩禮,就當是抵了林安寧的從小到大的花銷。至於以後,看情況再說。
沈鈺跟爺奶解釋:「以後安寧會跟我隨軍,不能在父母跟前養老,所以才一次性給六百塊彩禮……」
沈家爺奶認為林家養個閨女不容易,尤其是培養的閨女還非常優秀,倒是沒覺得彩禮給的多。
沈家找媒人上門說媒,林父林母一聽給六百塊彩禮,便立馬眉開眼笑同意兩人婚事。兩家又通過媒人商量婚期,決定在兩周後的周末辦婚禮。
婚禮在家簡單辦一次,回部隊再辦一次。在家辦完婚禮後,沈鈺的假期沒剩幾天,要帶媳婦和爺奶一起隨軍。
沈爺爺和沈奶奶根本不同意跟孫子一起隨軍,畢竟還有大兒子,哪用得著孫子給養老;再說小兩口新婚燕爾,他們老兩口過去打擾算啥事。
沈爺爺最後拍板:「我跟你奶住這裡習慣了,不想挪窩。再說我們又不是老的不能動彈,就算有事不是還有你大伯在。你在外面當好你的兵,不用擔心我們。」
沈鈺見爺奶實在不想走,只能隨他們,想等以後找機會帶爺奶一起隨軍。
沈家平安和樂沒啥么蛾子,反倒是林安珍,得知林安寧找的對象是部隊軍官後,立馬上門打聽。她想知道讓她媽誇讚的二女婿到底什麼樣子,還特意瞅准了沈鈺來家時,過來湊熱鬧。
等林安珍見到沈鈺時,羨慕嫉妒的眼神幾乎要噴火,壓都壓不住。她覺得朱建軍已經夠出色了,沒想到沈鈺更勝一籌,長得比朱建軍高,比他俊,比他有能力,年紀輕輕居然已經是營長。
林安珍想不明白:重活一世,明明她搶了林安寧前世的對象,怎麼林安寧還能找到更好的對象?
林安珍始終不肯承認安寧比她優秀,只覺得老天不公,竟然給林安寧安排更優秀的人。
到時朱建軍見二妹找了個好對象,看沈鈺氣勢不凡,一看就是非常有能力的人,萬一以後沈鈺高升,有個當官的連襟,說不定什麼時候求上門。這可是比較親近的人脈關係,必須得好好維持。
於是朱建軍囑咐自家媳婦:「我知道你跟你二妹感情不好,但是以後你必須壓壓你的性子,跟你妹搞好關係……」
朱建軍給媳婦講其中利害關係,林安珍勉強答應,可是心中不忿:她不可能有求到林安寧的那一天,哪用得著巴結林安寧。再說了,當兵不是有危險嗎,萬一哪天她這個便宜妹夫犧牲了,她的便宜妹妹肯定沒好日子過……
可目前來看,林安珍還是非常、特別、極其嫉妒林安寧。
因為林安珍打聽到營長能帶家屬隨軍,沈鈺父母雙亡,這代表以後林安寧跟沈鈺去過逍遙日子,不用活在公婆的眼皮子底下。再想想她目前過的日子,婆婆還把持家裡一切,心中越發難受。
原來,林安珍借子上位後,倒是給朱家生了個大胖小子,但是並未改變她的家庭地位。
她婆婆覺得林安珍行事小家子氣,嫉妒心強,不容人,處於擔心小兒子的原因,並未讓小兒子一家搬出去住,而是一直攏在身邊,就怕小兒媳婦辦糊塗事,連累小兒子。<="<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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