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路易莎的角度來說,她當然沒有完全掌握自己的生活與命運,她甚至懷疑世界上是否真的有人能夠完全掌握自己的生活與命運。不過,如果站在相對的角度,從廣義來看,她確實已經是這個時代極少數掌握了自己生活與命運的女人。
第215章 穿越中世紀215
路易莎對出錢給弗朗索瓦王子和艾莉西亞公主結婚這件事, 原則上是同意的,但出多少錢就是她和安娜王太后的分歧所在了。
這也沒辦法,出錢幾乎是必然的。普通的貴族, 繼承爵位的長子倒是可以不管下面的弟弟,分一點兒家族財富的邊角料就讓他們自謀生路。很多貴族家庭的次子就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才會離開祖輩的領地,去到大貴族的宮廷任職, 甚至巡迴參加騎士比武——這很大程度上就是為了獲得大貴族的賞識,獲取自己的領地, 順便把婚姻問題也解決了。
只不過能達成這一目的的貴族次子只可能是少數幸運兒, 大多數人『階級滑落』是十分明顯的。
可大貴族就不同了,資源相對豐富,自然就會落一些給長子以外其他的子女……實在來說,安排好每一個孩子是為人父母的天性,但因為資源有限,總是不得不做一些取捨。像西方這種『長子通吃』, 又或者古代朝鮮出名的『從母法』,本質都是設定門檻,讓分蛋糕的人不會太過擴大,從而保證家族不會因為不斷地細分而『泯然眾人』。
大貴族雖然也是長子通吃,但其他子女,尤其是兒子們,好歹多少能分到一些東西,或者做其他安排了。
至於到了國王這一級別, 那更不用說,基本上王子都能有一個好前程。要麼國王從自己所有的土地中分一塊給他,同時他也就有了這塊土地自帶的爵位, 要麼就是給王子找一個自帶土地做嫁妝的妻子——這樣的妻子自然是搶手的,國王是憑實力為兒子搶到的,所以本質上也是國王資源豐富,能夠分給長子以外的兒子的體現。
路易三世去世時,女兒們先不說,兒子們也就弗朗索瓦這個小兒子沒有安排了(這是不算私生子的情況)。紀堯姆作為弗朗索瓦王子同父異母的兄長,為了王室的體統著想,總還是要管他的。像是結婚費用這種事,他一個沒有自己領地的王子,如果紀堯姆不給他出,他該怎麼辦?
找自己的同母兄長和母親嗎?菲利普王子和安娜王太后不見得拿不出這筆錢,但那就太難看了!國王都沒有了王室大家長的樣子。
如果紀堯姆是個不講究名聲的『昏君』,這也無所謂了。但他是個各方面來說都很正常,屬於是君主中素質較高的那類,這種事肯定不能幹啊!所以啊,弗朗索瓦這個小弟弟的婚禮,確實應該由王室承擔。
問題是,婚禮這種在此時基本就一輩子一次的大事,花的錢真可以是天差地別。花錢多的,可以像路易莎和紀堯姆那一次,數萬鎊花出去,一下就震懾住了所有參加的貴族,沒有人能挑出一點兒毛病,為王室和巴爾扎克家族都長臉了(畢竟巴爾扎克伯爵承擔了大部分開支)。
而從簡的,不說普通貴族了,局限在各國王室,例子其實也不少。不講愛德華四世和簡王后秘密婚禮那種極端的,看『正常』一些的,非王位繼承人的王子結婚,也多的是不到一萬鎊以內就辦下來的。
這還是看幾個強大的王國呢,如果把一些小王國、小公國都算上,王子們的婚禮開銷規模還可以往下拉幾個檔次……
安娜王太后來找路易莎商量,她預想的婚禮當然就不可能是那種開銷控制在一萬鎊以內的了,她的底線是參考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莉莎白』的婚禮開銷——對此,路易莎是不可能同意的!
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莉莎白』的婚禮場面雖然不如路易莎和紀堯姆,畢竟伏京公爵可沒有像巴爾扎克伯爵那樣有錢和大方,直接承擔了婚禮大部分開支。他要給女兒陪嫁土地和那麼多嫁妝金就已經很心痛了,只不過因為這等於是『戰爭賠款』,這才成行的。再要別的,那可真的沒多少了。
可當時那場婚禮依舊排場很大,從婚禮本身,再到婚禮前後的慶祝活動,一樣不落!只要不對比之前幾位王子做王太子後的結婚場面,都是此時一等一的婚禮了。
這也不讓人意外,主持婚禮的人是安娜王太后,那時候路易三世還在,她作為王后以婚禮為由走王室的帳花錢簡直天經地義。雖然還是有紀堯姆的人看著國庫,防止花的太多、貪的太多,但『正常的開支』,紀堯姆的人當時是無法說『不』的。
現在就不一樣了,依舊是王室出錢,可錢都到紀堯姆和路易莎這對夫婦手中了,安娜王太后這回得伸手要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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