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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莎說罷後退了一步,看著紀堯姆臉上的紅痕,心裡暗暗讚嘆還挺好看的……紀堯姆的長相像他的母親,其實是貴氣秀美那一掛的。雖然此時主流並不追捧這類男子,但還是會承認這種好看。紀堯姆基本沒被當作過美男子,更多是因為氣質上的嚴肅和長相風格不合,以至於顯得不合時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這個現代人看來,這可太好了!這完全就是貴氣禁慾系那一掛的,非常心動的好麼……不管怎麼說,結婚的對象是這個長相,那還是能讓她抵消一些不安的——雖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結婚,但對一個現代人來說,在現代結婚都不見得坦然,更別說是在中世紀了。

而且除臉之外,紀堯姆還是肩寬腿長的九頭身,居然還沒有這個時代征戰沙場的貴族常見的肥胖(古代武將,無論東西方,都多見胖子。因為體重很多時候就是戰鬥力,不然格鬥分什麼量級?而且脂肪在很多時候也能起到保護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測他是天生的體脂率低!

古代胖將軍們的肌肉其實也是很多的,只不過脂肪更多。他們鍛鍊得也多,但沒有增肌的意識,也是沒有那個必要,看紀堯姆的飲食習慣,也沒有特意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體脂率低了。

真讓人羨慕,也是真棒……嗯,作為結婚對象,路易莎覺得自己是有這個發言權的。

紀堯姆接過一旁侍女遞過來的濕布巾,對著鏡子擦拭起來。路易莎發自內心地感嘆:「您很適合這樣的紅色呢……是因為皮膚白皙嗎?」

紀堯姆心想:巧了,我也是這樣覺得的。

大概是出於這樣得『默契』吧,最後兩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襯裡得猩紅色毛呢斗篷——當之後紀堯姆騎黑馬、路易莎騎白馬,披著猩紅色斗篷,一起進入洛特馬斯城時,迎接的市民都覺得兩人格外有貴族氣度。

一個是兩人都長得『貴』,另一個,就是兩人都穿的鮮艷,而穿著鮮艷也算是此時的貴族特權了。雖說洛特馬斯的傳統,即使是一些很有錢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從沒鮮艷過,但這不代表他們在審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來傳聞是難得的靠譜了,伯爵對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們的馬甚至是並行的,他樂於和她一起分享榮耀。」站在毛紡織行會商館前的維爾德先生看到了騎馬經過的隊伍,在人群的歡呼聲中對自己身旁的同行說道。

同行點了點頭,又看看為伯爵和伯爵夫人歡呼的民眾,又說道:「我們這位上任沒幾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雖然他幾乎沒來過幾次澤布蘭,就算來了也沒長住過。」

維爾德先生不以為然道:「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為他不多管閒事——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歡呼聲至少有一半是給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澤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會自豪於有這樣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連連贊同,顯然是前後兩個觀點都認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實已經走開的隊伍,說道:「總之,希望伯爵夫人對伯爵大人的影響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錢就白花了……聽說為了討好伯爵夫人,會長準備了很多珍貴之物。」

毛紡織行會會長之前就動員行會裡的會員,有錢的出錢,用來討好路易莎,從而達到讓路易莎影響紀堯姆,給毛紡織業贏得更好的發展條件——大家雖然半信半疑,但介於會長一直以來的威信,錢還是很快收齊了。

路易莎當然不知道,已經有一份價值不菲的禮物在等著自己了。很快,當進城儀式完成後,她和紀堯姆領頭的隊伍就來到了洛特馬斯的『領主宮廣場』。領主宮廣場,顧名思義,這個廣場上是有一座領主宮的,澤布蘭的領主宮廷就設在這兒了。

說實話,這可不多見。此時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鎮守某些極具軍事價值的點,而城市有城牆,本身就可以看作一個大號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個『堡中之堡』。而宮廷又基本設在城堡中,所以麼……

至於說西岱城中的王宮,那是因為西岱是王都,王宮設在王都之內算是比較常見的了……不過,王宮不在王都城中,此時也是有的。

從『領主宮』就在洛特馬斯城內,就能看出來,低地地區的確是『過於城市化』了。對於領主來說,鄉村地區的生產不怎麼重要,城市裡的工商業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著的。

留守在領主宮的僕人,其中比較有身份的一些,這時在宮廷總管的帶領下,排在了領主宮廣場上。在紀堯姆扶著路易莎下馬後,就非常恭敬地向兩人行了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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