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景殊看看年紀還小的趙大郎,猶豫了好一會兒還是擠出了幾個詞,「殿下、裹腳、不好。」
趙仲針眨巴著眼睛,湊近一點表示願聞其詳。
「您想啊,纏足是不是幹不了重活?」蘇景殊說道,「要是風氣傳到外面,天下女子都覺得弱柳扶風好看要纏足,腳上有傷走不了路,走不了路就幹不了活,大宋就會減少近半數勞動力,這是好事兒嗎?」
趙仲針一聽心道也是,那些穿弓鞋的宮人行走困難,走兩步都費勁兒自然沒法乾重活兒。
若是在民間,沒法幹活豈不是要餓死?
「殿下自己也說腳上有傷走起來弱柳扶風很好看,殿下覺得好看,其他人也會覺得好看,會不會有人迎合這種風氣故意在女孩兒年紀小的時候就把她們的腳弄殘疾?」蘇小郎壓低聲音,只當在講鬼故事,「從小殘了雙腳,一輩子走起路來都是弱柳扶風。」
趙大郎聽的頭皮發麻,「那些女孩兒犯了什麽錯,為什麽要這麽折磨她們?」
蘇景殊攤手,提醒道,「所以這種風氣不能流傳開來。」
如果他沒有記錯,裹小腳發展到明清就是從小開始裹,明清之前什麽情況他說不準,但是估計也好不哪兒去。
都裹小腳了還有什麽可辯解的,就算沒有明清那麽殘酷也是五十步笑百步。
小孩子骨頭還沒有長成,四五歲的時候開始裹腳可以比長大之後再裹少收點罪,但是少又能少到哪裡?不一樣還是雙足殘疾?
文人士大夫喜歡這個調調,女子或主動或被動都要去迎合當權者的喜好。
裹了小腳走路不方便,所以只有大家閨秀才有資格裹腳,貧苦人家的女兒要幹活自然不能和衣食無憂的大家閨秀一樣。
就和有段時間歐洲流行束腰一樣,貴婦有錢有閒折騰這些,貧苦人家想折騰都沒那個資格折騰。
外人覺得是受罪,當事人卻覺得受點罪就能受人誇讚躋身上流社會非常值得,有人攔的話估計還覺得別人找茬。
真到了那個時候想制止這種風氣都難。
有錢有權的人家覺得家中女兒裹小腳可以彰顯地位,貧苦人家想要往上爬也想給女兒纏足,風氣如此怎麽制止?
除了朝廷下令強制不許裹小腳,不然他想不出別的辦法。
後世禁止纏足從清末開始,直到新中國成立才徹底廢止,但是他上學的那個年代還有一群魔怔人的人覺得纏足好要禍害家裡的女孩兒,可見想徹底廢除這等惡習有多難。
風氣發展起來之後再禁止很難,好在現在民間還沒有裹小腳的習俗,從源頭解決問題就好解決多了。
趙大郎!接下來就要靠你了!
千千萬萬女同胞的生命安全都得靠你的努力,如果能從皇家開始肅清這種陋習,千千萬萬的女同胞都會感謝你。
裹小腳的源頭是皇家,讓皇家子弟去解決合情合理。
這等有違天理有違人道的酷刑放到大牢都嫌殘忍,怎麽能讓女子從小忍受?
真要覺得弱柳扶風的身子骨兒好看就自己纏,把腳砍了都沒人攔,世上有幾個男人願意?
砍掉雙腳是刖刑,把好生生的腳裹纏殘疾比刖刑還恐怖。
刖刑砍了腳只疼一陣子,裹腳裹出來的殘疾雙腳要疼一輩子,看看哪個男人敢把這一套往他們自己身上使?
寬於律己嚴於律人,呵,男人。
他不一樣,他還是個男孩。
小小蘇一臉嚴肅,為他從身到心的清白感到驕傲。
小趙感覺這時候不說點什麽不合適,於是一拍大腿義正言辭的說道,「陋習!惡習!禍國殃民!積惡餘殃!不能學!」
待會兒回別院就找母親祖母說,母親祖母都是女子肯定感同身受,他們商量好後再去找爹爹,這樣就算爹爹覺得他們是小題大做也沒法阻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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