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韻問:「為什麼安置炸藥?」
「這兩人從頭到尾只有一個念頭,要麼生,要麼死,有命逃出去,找個偏僻的地方,換個身份,從此逍遙自在,如果警察來了,被抓也是個死,不如拉著一店的人做墊背的,死了也不虧,就是兩個亡命徒。」
好像能說得過去,但是竹韻總覺得忽略了什麼。
她問:「那個遙控裝置……」
「哦,炸彈把大半個金店都炸毀了,那些物證在結案後按程序做了銷毀處理,」那人愣了愣,「有什麼問題嗎?銷毀都符合規定,也有完備的手續。」
「哦,沒事,」竹韻忙說,「只是一點想法,已經不重要了。」
她突然又想到什麼:「對了,金店的損失做過統計嗎?」
第64章 最終案7
◎這不屬於刑偵的管轄範疇,至於損失,兇犯肯定是要做經濟賠償,可能不能……◎
這不屬於刑偵的管轄範疇,至於損失,兇犯肯定是要做經濟賠償,可能不能拿得出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兩人都被判了死刑立即執行,父母一輩子都是農村老實巴交的農民,賠償基本不可能。
竹韻沉默片刻:「我想見一見金店老闆。」
金店老闆早已移外,瑞祥金店原本也就是他眾多產業中的一個。
金店炸毀,他雖然損失慘重,但是並沒有傷及根本,乾脆關店離開。
他回國還需要一些時日,竹韻等不及,聯繫上以後簡單和他通了個電話。
聽封析揚講述劫案現場的時候,竹韻心中始終有一個疑問,就是劫匪為什麼一定要炸毀金店。
那個時候沿海地區搶劫事件偶有發生,但是搶不走便炸毀的還是第一次見。
按兩名劫匪的口供,他們是為了拉人陪葬,好像也能說得過去。
但是,他們如果真存心赴死為什麼不在警察到了之後直接炸了金店,反而自願投降被抓之後才炸,怕自己被炸死在裡面?
不可能,他們心知肚明自己犯下的罪行有多大,死刑幾乎是板上釘釘,反正遲早都是死,何必多受一茬罪?
是為了多炸幾個最後進去的警察,還是為保護什麼人?
竹韻心裡有一個疑惑,她需要金店老闆給一個答案。
老闆姓申,說到當年的劫案,深深地嘆了口氣,仍心有唏噓:「竹警官,不瞞你說,那會兒,瑞祥金店生意很好,我對這家店的前景很看好,還計劃著開分店,哪知道會出這種事。」
「申老闆,我想問的就是,您為什麼事後關了店,不繼續開?」
申老闆頓了片刻:「這麼說吧,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到底損失了多少。」
竹韻追問:「怎麼說?」
「店裡炸得面無全非,但是按理說,金子是不怕火燒的,你知道嗎?金子就算被烈火燒,哪怕變形,但是顏色一般不會改變,我對自己賣的金飾還是很有信心的,但是事後清點,欸,」他嘆了口氣,「數量根本對不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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