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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得最重的是劉穎,脖子被連砍數刀,甚至能看到露出的頸椎,幾乎被砍斷。

死亡時間,繆倩和劉穎都死於凌晨五點左右,劉勇死於下午三點左右,

而吳棟的屋內,也到處都有血跡,還找到了那把行兇用的水果刀。

吳棟稱,早上起床後,他出了房間,發現兇手,便與兇手扭打。

兇手捅了他幾刀,他從兇手手中奪過了那把刀,躲回了屋內包紮,所以房間裡有血,刀也在他的房間。

期間,他還與兇手喊話,讓他走。

之後警察在現場找到了不屬於吳棟的鞋印,還有一滴來歷不明的血滴。

並且,從廁所的窗戶處也提取到了同樣的鞋印。

但儘管如此,吳棟也百般辯解自己不是兇手,可兇器在他的屋內被發現,證據確鑿,警方認為,鞋印是吳棟做的假象,以此結案。

至今還沒有對吳棟提起訴訟,正是因為案件中的腳印和血滴,仍是疑點。

這樁案件不合常理的地方簡直不是一點兩點。

竹韻又翻到了現場的照片。

劉穎母女死在主臥,女兒劉穎仰躺在床上,四肢併攏,衣著整齊,身上還被蓋了一床被子,反觀母親繆倩,倒在地上,穿著睡衣,姿勢扭曲。

而劉勇應該是從外面回來的時候被在房裡等待的兇手殺害,

竹韻心裡泛起一陣怪異感。

她記得前兩天的講座中,羅伯特·雷斯勒說過有一種情況,兇手對死者有很深的感情,他們不能接受死者死後的模樣,會對死者梳妝打扮,也是自己的一份懺悔。

看起來證據確鑿,但兇手一直沒有認罪,現場也有疑點。

竹韻在心中理了一遍頭緒,打算明天好好會一會這位吳棟。

第二天,竹韻起了個大早,她住在城東,而看守所在城西,要跨越整個城區。

她索性早些起床,坐公交慢悠悠地過去,路上還能再理一理思路。

市局這次讓她見一個還沒有最後定罪的嫌疑人,正是出于謹慎。

一路上被顛得昏昏沉沉,不知道過了多久汽車終於到站。

竹韻看了眼手錶,時間剛剛好。

和門衛說明了來意,拿出市局開具的條子,竹韻順利進入。

已經有警員等著,帶著竹韻進了探視室。

很快,看守押著吳棟過來。

和竹韻想像中的差不多,吳棟,面相憨厚,膚色偏深,身體壯實。

他的手臂上還有自述中與兇手搏鬥時留下的疤痕。

竹韻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吳棟也不知道有沒有聽見去,只木訥地看著她。

直到她說:「你一直喊冤,卻又無法自圓其說,如果你提供不了確實有用的證據,沒有人能幫的了你。」

吳棟的目光這才動了動。

竹韻:「那麼下面,我問,你答,可以嗎?」

吳棟點了點頭。

「你逃離兇案現場,為什麼不是第一時間打電話報警,而是打給同事,要求他幫你報警?」

吳棟:「我也不知道,我只記得當時害怕極了,我根本想不起來我該做什麼,能做什麼,只是本能地撥出了一個自己記得的號碼。」

其實這很正常,人在應激狀態下,不能用平常的行為和心理去做衡量標準。

而且吳棟沒有給自己找任何說辭,這就是人最本能的反應。<="<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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