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爹畢竟是草根出生,更能夠得到廣大市井百姓的共鳴。
「就這樣,你再增加點黎爹與歹人鬥智鬥勇的內容,一定要寫的妙趣橫生。」容瑾說的口乾舌燥,當下端起茶水咕嘟咕嘟牛飲。
放下茶杯就看到黑壯的王有禮一雙崇拜的含情脈脈的眼睛,他頓時惡寒,「你別這麼看著我,我怕晚上做夢。」
「容瑾,你不去寫話本真是屈才了。」
容瑾笑著擺手,不是他謙虛,他是真沒有這個文筆,「我現在志不在此,不想讀書科舉。」
四書五經在腦子裡打結,原主倒背如流的那些只是記憶沒有內化成他容瑾自身的知識儲備,首先下場後破題他就不會。
「也不想做書案工作。」
寫話本其實不掙錢,原主以前抄過書,在書局裡面聽聞過一些,真正掙錢的是教材,那又不是他一個小書生能夠碰的。
「我做菜手藝還行,臭豆腐你也吃了,覺得如何」
「很有新意,味道因人而異吧,我不是很喜歡,但別人喜歡。」
「哈哈,那是,各花入個眼,錢還有人視之如糞土呢。」容瑾笑著說:「我就想以此謀生,給……」
腦袋裡忽然浮現出黎未的樣子,他說:「給我們東家掌勺。」
王有禮搖頭晃腦地說:「可,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又不是讀書科舉入仕一條出路。」
他記憶力不錯,但好記性不如爛筆頭,讓小二提供了紙筆當下就記下了些重點。
「回去我就寫,寫完了拿過來給你看,我在東洲碼頭那兒的茶館說書,那家掌柜的是我隔壁鄰居的二叔,我有好的本子說能夠招徠顧客,他也很樂意支持的。」
王有禮看著筆下勾勒出來的人物,他喃喃地說:「我有預感,這個故事絕對能夠火遍大江南北的。」
吃著棗泥酥的容瑾驚訝,他的目的是給得味樓造勢,沒有這麼大的企圖和野望啊。
但看王有禮眼睛旺旺亮的樣子,他說著應景的話,「那再好不過。」
送走了王有禮,容瑾提著衣服下擺去後院找黎未,推開門看到黎未在桌案邊忙碌,他故意加重了步子。
埋首於書本上的黎未下意識抬起頭,看到是黎未,他說:「忙完了」
「嗯,剛把人送走,王有禮是我在學館裡的同窗,他人不錯,腦子也活,只是不是讀書的料。」
不讀書也有別的出路,據容瑾了解他在碼頭那邊說書名頭很響,能夠把書裡面人物說活了,最常說的是前朝寫的《演義》。
原主去碼頭送人的時候見到了如眾星捧月一般受到歡迎的王有禮,他一方面瞧不起好好的讀書人不做了,竟然混跡市井;另一方面又暗暗羨慕他的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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