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鐘八百個動作。
偏偏岳慎也知道他在忙活什麼,只笑了一下,什麼也沒說,轉到另一邊上車。
夏寧心虛地咬了一口草莓,果肉裹著糖殼,冰涼沁甜。
岳慎不愛吃甜的,兩人在一起時糖葫蘆也都只買一串。不只是糖葫蘆,大部分零食他都不愛吃。
情侶出來玩一個吃一個看多沒意思,小夏是不允許的,哪怕只嘗一點也得參與。所以經常是第一口給他吃,最後一口也給他吃。
讓出最美味的第一口,用來表達愛意。
最後一口給他是因為吃膩了。
但現在他們關係變化,顯然不能再那樣分享食物。
夏寧納悶,分手這麼久,居然還要跟肌肉記憶對抗。
糖葫蘆很好吃。
正如岳慎對他的了解,他的注意力被分散,原本已經沒再繼續想今天見到的人。
可剛過兩個紅綠燈,他又收到宋誠的簡訊。
提前走了倒是正好給他倆騰地方,宋誠怎麼想都不甘心,又寫八百字小作文,指控岳慎又出現在他身邊,非常的不知廉恥,不懷好意。
總之不是好人。讓他提高警惕,要懂得保護自己。
他沒耐心看完這麼多字,大概掃幾行就刪掉了,問岳慎,「你跟宋誠,是不是還有過別的爭執?像今天這樣,我不知道的。在我們還談著的時候。」
岳慎思忖了一下,說得很簡單,「大同小異。」
夏寧繼續咬著草莓,糖稀裹得太厚,甜得有些發膩。
又過了一會兒,他低聲道,「對不起啊。」
岳慎很敏.感,「你替宋誠向我道歉?」
「……也不是替他。」
可能是替從前那個愚鈍的自己吧。
夏寧說,「我還以為你倆都是鬧著玩的,就像我們樂隊裡經常互損的朋友那樣。」
他想當然地以為,自己的男朋友屬於有他在的小團體。但岳慎從未融入其中。
岳慎跟他的朋友都沒有說過幾句話。說話最多的也就是宋誠了,可惜也不是什麼好聽的。
他想到自己以前,每次見完面後都有很長一段時間,心裡特別鬱悶。好在學校里帥哥美女一抓一大把,他也不缺錢,無聊時就和朋友出去玩。
岳慎人不在,查他的崗卻很勤。他有時候會覺得自己不被信任,故意不回消息不接電話氣人,作完了又會後悔。
彼時他尚且不懂,身為一個性格內向不愛說話的人,岳慎那樣頻繁地打給他,是分離焦慮作祟。
他不但不懂,還要生氣,還要吵架。難道因為你不喜歡交朋友,就連我也不許有自己的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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