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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二十歲的時候,有人不怕死地上奏讓太后還政於帝王,謝元霜應允,皇帝喜不自勝,接手後才發現各種掣肘,朝臣根本就不聽他的,仍以後宮的太后馬首是瞻。皇帝無奈,再次請出太后,謝元霜得以繼續臨朝稱制。

皇帝二十九歲因病亡故,謝元霜帶著十一歲的孫子再一次走上那把椅子。

接下來就是老一套的各種神跡,在神明的「指引」下,小皇帝禪位於謝元霜,時年五十六歲的謝元霜終於開啟了獨屬於她的時代。

第64章 黎晴(番外)

我叫黎晴,黎明的黎,晴天的晴。

我不喜歡自己這個名字。

不管是被我姐姐為了我拒絕的黎嬌嬌,還是現在這個黎晴,我都不喜歡。

你們可能會問我為什麼不喜歡這個名字,我的理由可能看上去有點矯情,當初我爸在給我取這個名字的時候,他從頭到尾都沒有問過我的意見,他是,我媽媽是,我姐姐是,他們所有人都沒問過我是否喜歡這個名字。

你們也許會說,不喜歡那你拒絕啊,你自己不拒絕,你現在在這裡抱怨什麼。

哎,因為當時我沒有拒絕的權力,我的出身很好,但我的命運不好,我是被抱錯的真千金,還是不被親生父母疼愛的那種。那個時候我十六歲,我在養父母家過了十六年貧窮且痛苦的生活,我現在好不容易回到自己的家,我必須得極力表現我的聽話懂事和順從,只有這樣我才能快速融入這個家,我才能過上好一點的日子。

哈哈,騙你們的,剛才說的才不是主因,其實是因為我自己,是我的懦弱無能讓我不敢反抗我父母的話,在何家,我被打了十六年,被打怕了,我的骨頭已經被打彎了,膽小懦弱的性格讓我無法做出忤逆父母命令的舉動。

我不敢,我怕惹怒了家人,更怕被他們拋棄。

當時把名字定下來的時候,我是有怨過我姐姐的,我想她在家裡這麼受寵,能為我拒絕一次「嬌嬌」,為什麼就不能再開口問我一次,「妹妹,你喜歡黎晴這個名字嗎?」

可是後來一想,就算她這樣問了我,我難道要回答「不喜歡」嗎?我敢嗎?

我確信當時的我,不敢。

那時候的我是不是既沒用又沒良心?自己沒膽子沒能力反抗,還要怨怪別人沒有幫我反抗到底。

後來我也問過我姐姐喜不喜歡她的名字,她搖頭道:「跟寵物一樣的名字,有什麼可喜歡的。」

我說:「爸媽那麼疼你,你可以把名字改了。」

她說:「無所謂,一個名字而已。」

可這不矛盾嗎?明明不喜歡,甚至厭惡這種像寵物一樣的名字,可為何又覺得無所謂?

後來跟姐姐相處下來我明白了,因為她是真的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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