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玉姐家出來,向南便去見了小鄭律師。
小鄭律師的律所果然很偏,在一幢老舊的寫字樓里。
玉姐已經和他打過招呼,所以向南去了之後,他格外客氣。
但再客氣,也不過就是一次性杯子接點飲水機里的水,連茶葉都沒有。
向南將自己的情況和小鄭律師說了。
小鄭律師一開始聽了有些高興,他終於有機會和鐘律師對簿公堂。
可是,等向南描述完她和江宏斌的婚姻,小鄭律師一下子又犯了難,臉色暗沉下來。
在辦公桌上一大疊一大疊的破舊卷宗中,小鄭律師抬起頭,鄭重地對向南說道:「你這個官司不好打。」
「是不是要加錢」
「您這說的哪的話就憑玉姐的關係,我也是按最低標準跟您收的。只是……」小鄭律師頓了頓,直言,「離婚的話,經濟上你可能占不到什麼便宜。因為江宏斌一早就存了心,對你有所防範,官司打起來會極其複雜!房、車都是婚前財產,很難分配,至於他有多少資產,恐怕你也不是很清楚。像你這種情況,最多就是給一筆一次性的補償,沒有子女,贍養費都沒的。」
向南聽著,默默地沒有反駁。
小鄭律師繼續道:「而且鐘律師以前是我師父,我們彼此十分了解。他很擅長此類的離婚官司。城裡大部分有頭有臉的離婚,都是請他去,有的甚至走不到法庭上,庭外可解,鐘律師就能讓女方吃盡悶虧。」
向南聽後,心繼續往下一沉,但她卻沒有氣餒。
沉默良久,她終於昂起頭,隔著那些堆積成山的卷宗,仿佛堅毅的目光宛穿過了山高水陷的人間世。
「分錢從來不是我的目的。」
殺人誅心,向南要的是讓江宏斌身敗名裂。
「那你想要什麼」小鄭律師一攤手。
向南掙了掙,問道:「如果在離婚案中,我申請家務補償,您覺得勝算有多少」
小鄭律師睜大了眼睛:「新的《民法典》第1088條,確實提出
他說得很直接。
小鄭律師接到向南這個case的時候,也很震驚,畢竟江宏斌的身家,城裡人盡皆知。
只要能從他身上稍微刮一點下來,向南的下半輩子就可以過得錦衣玉食衣食無憂。
但向南不想「刮」。
當初她也並非沖錢這個目的,嫁給江宏斌的,如今書歸正傳,他們的分開,關注的焦點也不該在金錢上。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該向南的所得,她一分不饒;至於別人的東西,她也一分不爭。
靠打離婚官司,得到的財產,向南也不屑。
家務訴訟案她說。
小鄭律師是個明白人,一聽就懂了向南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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