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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監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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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炙手,陳初六的精神倍棒,自然而然的早醒睡不著了。欺負了一陣熟睡的盼兒,起了個大早,來到南房當值。

南房裡值夜的吏員還未交班,別人都還沒來,他先整理了一番值房,恰巧被早來的魯宗道看到了。

魯宗道遠遠地看著陳初六,眼裡露出一絲笑意,心說此子嘗到了手握大權的滋味,連睡也不貪了。的確,若是前途渺茫,每日低落,那種人豈能不貪睡?

想了一下,魯宗道喚來身旁的吏員,吩咐到:「今日與察院有一場商議,你去叫陳直講任書記,掌會揖紀要。」

他身旁那吏員,驚訝之餘,還是快步走向陳初六的值房,通告了此事之後,陳初六也驚訝萬分。

御史台分為台院、殿院、察院三部分,台院是御史台牽頭的機構,以糾核百官為任,同時也是唯一可以彈劾御史的機構。

殿院主要是殿中侍御史,掌以儀法,糾百官之失,上次就有人彈劾陳初六在殿上左顧右盼。

最後是察院,察院中的監察御史十分牛氣。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糾其謬誤,大事奏劾,小事則舉正。

說白了就是監視吏、戶、刑、兵、禮、工六部,唐代由宰相任命或者薦舉,但到宋朝,改為由皇帝親自任命。可以看出,這就是皇上的耳目。六部尚書敢和陳初六對著幹,但一定不會惹這監察御史。

若是除了監察和彈劾沒別的權了,這監察御史也不那麼可怕,但偏偏他們卻手握重權。政事堂和察院要定期開會,商議朝廷的機密要事。

按權力大小來排名,從大到小應該是,決定權、否決權、建議權、知情權。這四權還有包含關係,建議權包含知情權,試想若是對一件事情不知情,怎麼建議呢?知情權是基礎,決定權包含其他所有權力。

朝廷的機密要事,外官連知情權都沒有,只能按旨照辦。而外官對於朝廷一般事務,又有決定權,他們的下官又只有知情權和建議權。直到下一級官,擁有下一級事務的決定權。

按照知情權所能知道的事務等級,決定官位的級別。按照四種權力擁有的數量,這是同一級別中的高低,擁有決定權的才是老大。

朝廷機密事務,決定權在太后那裡,否決權在宰相這裡,而監察御史擁有建議權,陳初六和一干與會人員,擁有知情權。

開會的時候,陳初六不能提建議,提了就算是狗拿耗子。會上的出來的結論,交給宰相,宰相覺得不好,撕碎了送回來可以,撕碎其中一部分回來也可以。

等宰相那邊覺得可以了,交給太后,太后照樣還能全撕了。等太后也覺得可以了,再頒旨執行。

陳初六就知道,自己只能帶嘴巴過去,等到了時辰,便來到了開會的地方。魯宗道在等著他,隨他一同入門。

只見裡面已經坐了許多人,都是綠油油的官袍。監察御史官不大,才正八品。陳初六作為六品的官,卻不敢在他們面前拿大。

大門有三扇,最外頭一扇在一百米外,擋無關人等。第二扇是議事堂外面,擋伺候在這裡的吏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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