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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四章 宋城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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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何收楊賜,這還是個問題。

陳初六作為巡學,來是為了正學風、尋遺賢的,對地方政務雖有督促之權,但僅僅是因為陳初六是京官而已。一般巡學,都不會過問地方政務的。萬一有百姓攔路告狀,巡學也只有轉交之責,並無處置之權。

若是以巡學之身份去對付楊賜,無疑是蚍蜉撼樹。可陳初六又是正侍大夫,先皇賜陳初六臨機決斷之權,也就是先斬後奏。可這權力,也不是亂用的。

非得是「非斬不可」的情況下,陳初六處置了楊賜,才不會有後患。不然殺敵一千,自損八百。如何營造「非斬不可」的氣氛呢?

無疑就是裹挾民意了。

殺楊賜以平民憤,這是正當理由,而且也是最簡單的。這還得感謝楊賜,他要是在應天府稍微收斂一點,別這麼殺雞取卵的搜刮,民憤不一定能找出來。

除了這個正當理由,陳初六還得找個恰到好處的時機、地點,光明正大的把楊賜斬於百姓面前。

陳初六殺楊賜,當然首先是為了報自己的仇,他勾結朱武要在獄中毒死自己,雖然證據不足,但重要的陳初六信了。其次,便是要為百姓伸冤。最末,陳初六還得借楊賜的命為自己搏一個好名聲。

深夜裡,陳初六輾轉反側,剛睡下沒多久。耳聽得院子裡陳長水在說話:「兄弟,有什麼想不開的,別上吊啊。」

「活著沒意思了,我的錢都沒了。」一個男人嚎啕道。

「唉,沒錢可以再賺嘛,兄弟你年紀不大,什麼事情不能重來?」陳長水拉住上吊的人。

「哎呀,我受別人欺負。這錢是我拿來急用的,如今錢沒了,我就得繼續受人欺負。」

「欺負你?誰欺負你,說出來我給你撐腰。」

「哥,我是桂花湯燒熱水的。對門炸豆腐的王二欺負我,我每次去他家吃豆腐,他都笑話我……」

「炸豆腐也欺負人?他拿了你的錢?」

這時,陳初六披著大衣走了出來:「黑子,在這裡吵吵嚷嚷做什麼呢?」

「少爺,把您給擾到了。」陳長水一指那個人:「我起夜撒尿,這小子吊在樹上,我把他給救下來了。聽說是丟了錢,被人欺負。」

陳初六走到那人面前:「你的錢怎麼丟的啊?丟多少?」

「兩串兒錢。」

「為兩串錢死,你的命就值兩串錢?」陳初六問道:「你這錢急著買糧,還是買藥?」

「不買糧,也不買藥。」那人坐在地上抹眼淚:「我要買個官,買個官,欺負王二去!我當官了,他是賤百姓,後半輩子,就不用受他笑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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