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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提刑司的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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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州和判官各有一幫勢力,底下那些官,便是在他們兩個之間站隊。時間一久,兩邊勢均力敵。如此制約之下,誰也別想多招攬小弟,也別想給小弟謀太多福利。

兩邊本來是這麼鬥著,還算安穩,打破這個平靜的卻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陳初六。那天在洪州府,陳初六幫了那個呂知州一個小忙,呂知州答應幫周九安排一個好些的職位。

呂知州所在的洪州是省會的存在,所以呂知州有著「州縣之魁」的虛權,是江南西路一幫縣令知州的頭頭。當然,既沒有管轄之權也沒有調遣之權,只有在三年考核的時候,他的話語權比較大。因此,呂知州借用這層機會,再加上與何判官有舊,便讓何判官安排周九。

這一來,也不知道何判官是怎麼想的,覺得機會來了。大張旗鼓的提拔周九,連招呼都不合齊東強打一聲。如此一來,激怒了齊東強。齊東強剛好收到了這宗荒唐的殺人案,便趁著何判官外出的時候,把周九抓來,想要敲山震虎,殺雞儆猴。

但沒想到,這不過是何判官故意露個破綻。今日,即便是陳初六沒來,何判官和提刑司的人同樣會來到,當著百姓們的面彈劾齊東強。只要齊東強倒了,何判官就能大權.獨握。

只不過那樣的話,周九就得吃點苦了。何判官知道周九是呂知州「打過招呼」的人,關係一定不簡單。周九傷了,更是在扳倒齊東強的力量上又加了一個重要的砝碼。

這一切,陳初六都是不知道,這才引來了對簿公堂,孟子斷案。

何判官和提刑司的人把眼下的事處理好,安撫苦主,懲罰人犯。那員外逃過一死,因為行兇的不是他,而是他那下人,而且員外不知道從哪裡學了幾個字,竟然寫了一首詩出來。

宋朝對士人的定義很寬泛,只要是「文理粗通」的都是士人,對待士人,法律上有優免條件。員外便賠別人五十貫,再罰金二十貫,笞三十放了。

有了賠償,苦主那邊放鬆了口。當然了,那孤兒寡母早已經被這件事情弄得憔悴沒人樣了,一直坐在旁邊沒說話,鬆口的和收錢的,都是跟著她來的那些「苦主」。那動手的下人,則是杖二十,刺配鄰州。

陳初六冷眼旁觀這一切,趁著無人注意周九,他趁機上前跟周九說了幾句話。不久之後,周九便定了無罪,但也還口頭教育了一下,說以後不能再說這些「戲言」了。

這件事,並非陳初六給的最後一擊,人頭讓提刑司的人搶去了,但無疑的是,陳初六那一句孟子斷案,當真是給人以巨大印象。

人群之中,有一主一仆,看穿著,是故意打扮成平民的。

「古有春秋決獄,今有孟子斷案,此子年紀輕輕,竟能將經義活用至如此,非有爐火純青不可。」那似主人的問道:「他說他是新科舉人,你可記得?」

「山長,我記得新科舉人中有一年方十一的少年,莫非就是他?」

「此人叫什麼,家住何處?」

「陳初六,家住臨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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