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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跺腳,又是撇嘴,反正就是抓著李志遠關心前妻這事沒完。

李志遠伏低作小的,又是哄又是發毒誓。

「咦呀,好噁心。」杜氏也噦了一聲,「這倆人咋這麼不要臉。」

「就算要鬧情緒,回到家關上門再鬧不遲,大街大巷的,這麼多行人瞧著呢,不尷尬不羞恥麼?」

葉采苹笑:「大嫂這就不懂了。有些事,咱們覺得丟臉,但有些人卻覺得很有面子。她這是想讓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多得丈夫喜愛呢!」

話音剛落,樓下的李志遠兩口子已經鬧完了。

張水娘微微仰著頭,像個被千嬌萬寵的嬌小姐一樣,甩著帕子走在前面。

李志遠滿臉疼寵地跟在她後面,像逗狗一樣。

可惜的是……呃,這張水娘已經三十多歲了,卻一副十二三歲嬌少女的做派,怎麼看怎麼違和。

有種老黃瓜刷綠漆,強行裝嫩的感覺。

不止是葉采苹幾人,連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有個嬸子嘴巴還張得老大,一副活久見了的模樣。

「啊呀,打人啦!」突然,樓下響起一陣陣尖叫聲。

「打死你!打死你,臭乞丐,爛乞丐,竟然敢偷老子的饅頭!」

「我家饅頭都被你摸髒了,還怎麼賣?」

人群立刻圍了上去,只見一對胖夫婦正在毆打一個髒兮兮的乞丐。

葉采苹一怔,這場景……

對了,不就是李嬌嬌那撿破爛的人生開始的序幕嗎?

這個橋段,就是李嬌嬌撿到了未來的攝政王之事。

眼前這個乞丐,是寧國侯府的嫡長子,也是書中的男主。

因受繼母陷害,被除族趕出家門。

離開侯府後,男主一路被追殺,腿上受了重傷。

男主流浪到了這邊,因為太餓了,偷了一個饅頭。

結果在攤販夫婦的混合雙打下昏了過去,隨後,李嬌嬌把他撿了回家。

來到李家村後,李嬌嬌又是人參,又是靈芝,花了不少錢才把他的腿治好。

為了突出李嬌嬌對他的幫助,書中還明確地寫著:

要不是李嬌嬌把他撿回家,幫他治腿,再晚些天,他便會變成一個瘸子。

二人相處過程中,慢慢愛上對方。

最後在李嬌嬌的幫助下,殺回京城,先是奪回世子之位,再一步步爬到攝政王的位置。

這人生逆襲得不要太完美。

葉采苹端著茶,饒有興味地看著下面的好戲。

男女主要相遇,她怎能阻止!得好好撮合才對!

她倒是想看看,李嬌嬌沒了她的空間,更沒有錢,如何幫他治腿!<="<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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