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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好景不長,明麗忙於開拓市場,商庭洲溫柔有餘,能力卻有限,他既無法在工作上助力明麗,也不能很好照顧家庭,夫妻二人摩擦不斷,紅臉爭執也常有。

當初愛到死去活來的那個人成了蚊子血和飯粘子,兩看生厭,必然離心。

在這段不對等的婚姻關係里,明麗始終是上位者,但就算沒了愛情,他們還有兒子,還是親人。

所以明麗從未想過要離婚。

直到她發現商庭洲的私。

整十年的背叛讓她成為一個巨大的笑話。

明家三小姐的身份不允許她忍氣吞聲,她一定要離婚。

商庭洲簽過婚前協議,再有出軌的過錯在先,一旦離婚,明麗能讓他一無所有。

可偏偏在這節骨眼兒上,明麗出了車禍,腦部受損,一睡不醒。

明庭抱著舒遙上樓沒多久,肖文康便獨自一人乘電梯上了三樓。

他坐在會客廳里,等著明庭洗完澡。

其實明麗離婚一事早有委託,但蹊蹺的是,委託書不翼而飛。

如今明麗因車禍生死不明,若是一直長睡不醒,配偶有扶養的義務,不能強行離婚。

除非變更監護人,再由監護人代替明麗提出離婚。

明庭未成年,不具備監護人條件,那就只能找明君珹。

可一旦變更監護人,明麗獨自在內地打拼多年的事業就將拱手讓人。

明庭雖叛逆,卻也清楚明麗有多麼重視她的事業。

就算植物人醒來的機率很渺茫,但只要有1%的可能,他也絕不會眼睜睜看著明麗經營多年的心血被輕易拿走。

所以現在擺在明庭面前的只有三條路。

要麼不離婚,繼續忍受商庭洲拿明麗的錢養小三和私生子,風險是,商庭洲極有可能借著明麗丈夫的身份趁機干涉公司事務。

要麼變更監護人,順應明君珹的意思交出公司管理權。

以目前的境況來看,也許這個方案最優,既能最大限度保護明家的財產,又能維護公司正常運行。

但代價是,他必須要跟著明君珹回港城。

一旦他遠離了公司所在地,公司交到誰手裡,會有怎樣的命運,他日後能不能再拿回來,都是問題。

要麼,找到委託書,不必受任何人限制。

再等四個多月他就年滿18,屆時,他便能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決策,再逐步接觸公司的業務,直至完全接管公司。

他如今雖受制於人,但別人也被他限制,他是明麗唯一的兒子,無論別人想要以怎樣的方式獲得利益,都繞不開他。<="<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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