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落難後嫁給權臣 书架
设置 书页
A-24A+
默认
第16頁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案子原本就此終結。

前段日子陶雷奉命出京辦案。

與此同時,掌司印雲麾使越崚非突然出手,把此案拿出重審。細列陶雷罪名十數,當即捉拿孫華,又派手下快速於街坊中搜集孫華案罪證,於大樹下翻出他殺妻刀器。孫妻屍體請出,讓仵作重新驗查。

街坊鄰居無不拍手稱快,踴躍參與作證。

有陶雷的親信想要出京報信,一個個都沒能真正走出京郊範圍就不見蹤影。

現在人證物證俱全,只需三法司會審定案,那陶雷再無逃出生天的可能。

可是誰當主審官,這是個問題。

護鑾衛乃天子近衛,能入其中的都是官宦世家子弟。

陶雷乃忠毅伯嫡次子,母親出身魏國公府,正兒八經的公卿子孫朝廷命官。誰出手主審都會同時惹上兩邊的人,實在不是好差事。

無論刑部、都察院亦或者是大理寺長官,都不願接這個主審官的燙手山芋。

其中以刑部尚書和都察院督御史品階最高,他們互相看看,最後刑部尚書主動起身,笑著與那屋中最年輕坐於下手的少年拱了拱手。

越崚非起身見禮。看他們都不願,禮貌地謙讓一番後坐上主審官位置。

他行事雷厲風行,先重判孫華殺妻案,不過短短半個多時辰便將物證一一呈上,且把人證都詢問一遍。最終定案。

緊接著把「草菅人命徇私枉法明知故犯罪加一等」的罪證切實加入陶雷的諸多罪證之中。又審陶雷其他諸如「欺壓百姓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等犯下的諸多罪案,特把其中關乎一百多條命案的諸多官司列出,把其中有牽扯的人證物證快速過了一遍。

再兩個多時辰後。

越崚非與作見證的三法司諸官員一一簽字蓋印,火速派了護鑾衛親自把卷宗呈交聖上。

不等聖意出來,越崚非已迅速派人把護鑾衛中陶雷的親信盡數捉拿。

這些護鑾衛知道越大人重審孫華案的事情,本沒太放心上,卻沒想到越大人竟敢順藤摸瓜把陶副都統都給審了,還是在陶副都統不在場的情況下。

這算哪門子的審案?

哪有被告之人不在場就審的?

因此並沒當回事,只以為是簡單走個過場,稍後判副都統無罪便可。

直到被抓,他們才恍然驚覺——陶副都統怕是要完。

不多久,聖上硃批下令逮捕陶雷。

有人說硃批非皇上親手所書而是太子殿下代勞,也有人說皇上聖明此舉定是皇上想要清肅朝廷重正風氣。

無論如何,聖旨已下,陶雷再無逃脫可能。<="<hr>

哦豁,小夥伴們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或推薦給朋友哦~拜託啦 (>.<)

<span>:||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
首页 书架 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