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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穿著層層疊疊的蕾絲裙,花邊和蝴蝶結綴滿,直直地盯著鏡頭看,臉上流露出某種譏諷又淡薄的神色,與小小的身形相比有種割裂感,臉上好像寫著「我是傻逼」四個大字。

當年的傻逼看到現在我混成這個樣,應該也算滿意。

關於我,能說的不多,不太想贅述;關於我哥,那就是說來話長,如果哪天某個人問:「你哥怎麼樣?」,我能慢條斯理地給他沏一壺茶,拉著他大聊個三天三夜。

我有想過哪天給自己寫自傳,動了筆,發現一共一千字,八九百字是我哥,不寫了,乾脆改成我哥的傳記。

我哥這個人,「卜千秋」這三個字,貫穿我的一生,揉進我的血脈,不得不提。

我們身體裡流著彼此另一方一半的血,照鏡子時發現自己是對方的影子,我們血脈相連密不可分,猶如樹藤糾葛不分。

我哥身上那層薄薄的肌肉其實是打出來的。托我媽的福,他讀的是國際學校,那時卜盛輝不過一個普通的卜家分支,成不了什麼氣候,他兒子在學校自然免不了被欺負。

他幾乎每周都打架,帶血的校服扔在洗衣機里————我哥那時候總不記得媽走後已經沒人幫他洗了,所以當他發現校服沒洗時,立在洗衣機前難堪又酸楚,神色幾乎可以用脆弱來形容。

後來卜盛輝不知抽什麼風,突然做大了企業,這種打架的情況才好一點——當然,那時的哥哥已經不怎麼穿帶血的校服了,因為沒人幫他洗,所以小小的少年想贏的欲望格外強烈,我沒見過他打架,也想像不了,一想只覺心疼,心裡的某個地方像被針扎了一樣細細密密的疼,酸軟一片。

這是我哥的青春期,像下過雨後潮濕的跑道,空氣里翻湧出泥土的清香和鐵鏽氣,他沒得什麼中二病,也沒經歷過什麼家庭溫情,自然也不知道考得好被獎勵是什麼滋味,但是這些東西,別人有的,沒有的,他都給我了。

我哥的青春期和我的童年一樣,是陰暗的,潮濕的,我們的命運交織在一起,像碎玻璃一樣散了一地,又被502膠水緊緊粘在一起。

我們依偎在一起相互取暖,我們像最密不可分的愛人,最無話不談的好友,最親密無間的家人,因為這世上只有這麼一個哥哥。

我愛鬧著讓哥在睡前陪我,他脫去西裝換上家居服,棉質的面料靠在上面很舒服,有時我們聊天,有時他會哄我似的給我講故事,或者什麼都不說,他靠在我床頭看書,我眯著眼睛聽歌。

只有這個時間是屬於我們的,世界好像都變成了靜音。

卜千秋和我一直沒大沒小,我也不會特別尊重他,但是我從小一直叫他哥,哥哥。我們默認,他在前面走,只要我喊一聲哥,他永遠會回頭。

我哥經歷過那樣的青春,他自然不可能讓我再經歷一遍,我的童年,是一支煙按滅在潮濕的夜。不過青春期倒算得上是活潑生動,就算我穿著校服趴在課桌上睡的昏天暗地,抬頭看窗外也是碧綠的梧桐樹,往前看就是前桌的姑娘扎著馬尾辮記筆記,耳邊風扇嗡嗡轉,睡夠了我睜眼摸出桌洞裡的武俠小說,在後排看的入神。

這節英語,從小耳濡目染,我的英語水平還是夠看的,看小說看的心安理得。

英語老師叫Lily,二三十歲,她上課第一天我掃了一眼她的包,A貨,因為姜靈韻有一模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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