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之後,若是不合適便好聚好散,若是合適,就再簽長期契書,每人每月二百文錢。
需要你們雞鳴時到我家一起做吃食,天亮後就在我家用飯,然後叔嬸同我爹娘一起去鎮上賣貨,兩位姐姐在家中幫我奶奶做些活,隨我去山裡採摘東西,或是抓些魚,做些零散的活計。你們可願意?」
六人都震驚了,連里正都急忙道:「二百文?那一個人一年就是二兩半的銀子!六個人要十四兩半,這怎麼使得?不行不行,太多了!」
沈雲萱拿著契書給他們解釋,「我的要求也比較高,不能以任何理由誤工,病了或有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我。我做的東西保密,無論是村裡的鄉親還是你們的家人,都不能說。
如果你們要辭工,需要提前一個月告訴我,否則那個月工錢扣除。若你們想另起爐灶,不得同我們惡意競爭,搶占我們擺攤的地方和客人。
還有些細節要求,都在契書上,你們考慮一下。」
六人聚精會神地聽著,感覺要求非常嚴格,讓他們很緊張,但細想也沒什麼離譜的要求,只要小心點注意保密就行了,都能做到,也合情合理。
而且一年二兩半啊!上哪做工也掙不到這麼多錢,還包一頓早飯,怎麼想怎麼划算。再者,他們家裡都有孩子在沈雲萱那讀書,對沈雲萱萬分崇拜,如今他們成了沈雲萱的幫工,孩子們也有理由在沈雲萱身邊幫著跑跑腿,那潛移默化不就得到了更多的教導嗎?
六人互相看看,全都很乾脆地按了手印,還跟沈雲萱說:「生意不好做,你給的工錢又這麼高,要是你哪日有困難……」
幾人感覺這話不吉利,有點無措。沈雲萱卻笑了,「大家的心意我收到了,謝謝你們,我心裡有數。那就這麼定了,明早雞鳴時你們就過來。」
「好!」
幾人家裡還有事情要安排,立馬著急地回家了。他們都沒拿契書,怕被人看見違反了規定,乾脆留在里正手里了。里正管了村子幾十年,大家對他還是相當信服的。
沈雲萱留下同里正商量事,她如今是吳老太的孫媳婦,和里正也算親戚了,「舅公,我的吃食生意做得比較好,想過段日子在縣裡開個鋪子,將來就朝這個方向發展,想麻煩您幫我爹娘處理一下戶籍,變成縣裡的商戶。」
里正一愣,「去縣裡開店?這……能成嗎?」
沈雲萱點點頭,眼裡滿是自信。里正琢磨了下,這件事倒是不難辦,沈雲萱自己不方便改動戶籍,沈福和王杏花倒是沒這個顧忌,他去請人喝頓酒,事情就成了。
不過到底是求人辦事,所以沈雲萱給他拿了銀錢,他就沒推辭,還叫沈雲萱以後遇到什麼事只管來找他。
沈雲萱也乾脆地應了,這才回去收拾灶房。六位幫工出自五戶人家,他們的孩子又都在她這裡讀書,這五戶就會大力支持她,保護她。其中一戶還是里正,里正又是她的親戚,她在這村里是真正穩如泰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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