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雪沒急著走,而是慢慢地把剛才的說辭好好想了想,直至確定沒問題才行。
按理說,也不該有問題,畢竟,她又不是小偷,而只是把本屬於她的東西,拿回來而已,順帶教訓一下風大莊夫婦。
他們長期冷暴力她的兒子,又要謀殺他,差一點點就要成功了,這些,因為缺少證據,法律不能制裁她,那麼,她只能另闢蹊徑,得到應有的正義。
本來,她是打算晚點動手的,拖個幾個月再說,好儘量洗清自己的嫌疑,但是經歷過差點再次失去寶貝兒子,也了解了兒子內心的真正想法之後,她只有一個念頭——去他丫的,她要報復還得挑日子?
當然是越早讓惡人得到報應就越好了!
那一枚被風大莊夫婦垂涎的玉鐲,這時候就可以發揮它真正的用處了,那就是,抵押物丟失了,風大莊那邊可是要賠償的。公證的時候,玉鐲的價值是往低了估的,做價六十萬萬,而按照最後的約定,她一共欠風大莊夫婦三十二萬,且已經給了二人一萬,那麼反過來,玉鐲丟失,風大莊夫婦至少要賠給她二十九萬。
她想,等過些日子,這個案件要是一直不能破獲的話,她就可以找那對夫婦要錢了。那麼在此期間,她先享受一下這兩人猶如熱鍋上的螞蟻一樣被煎熬的過程吧。
但是,她還是低估了這對夫婦的惡劣。
估計是兩位警員回去後,向這對夫婦透露了什麼,他們再次上門,不提玉鐲的事,卻口口聲聲表示,他們後悔了,當初的開價太低了。那孩子可是易家的孩子,多金貴啊,他們養了將近四年,要一百萬,肯定不過分吧。
從之前談好的三十萬,一下拔高到一百萬,這對夫婦可真是敢開口。這是遭了損失,非但想從自己這邊拿錢彌補,還想著再大咬自己一口嗎?
風雪覺得好笑。是什麼讓這對夫婦有了誤會,覺得自己是軟弱可欺的呢?
要知道,她真想收拾這對夫婦,可有的是法子呢。比如,現在揣在她兜里的手機,錄音軟體正悄悄運行著,進行著錄音。
風大莊夫婦現在的所作所為,在法律上說,可是敲詐勒索,視情節嚴重性,坐幾年牢是肯定沒跑的。
她想了想,倒是不急,慢悠悠地說給兩人聽。
“你們呢,就別白日做夢了,一百萬,是絕對不可能的。說好三十萬,就是三十萬,不會變。我聽說你倆把我的玉鐲給弄丟了,那麼,那鐲子要是找不回來,你倆就欠我至少二十九萬。從現在開始,我不會再給你們打錢,相反,你們得儘快還給我二十九萬,否則,我可是會把你們告到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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