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如英覺得自己說得還算清楚,「活兒還是之前的活兒,只管招待客人、傳菜,就這兩樣。吃喝都在鋪子里,工錢是每個月三百文,有兩日假,若是再請假就得扣工錢了。」
一個月三百文,去鋪子差不多得二十八日,一日差不多是十一文。
「工錢我打聽過,別的鋪子裡頭夥計都是這個價錢,不過嬸子放心好了,若是鋪子生意好了,每個月還有獎金,若是一個月全到不請假不遲不早退,還有五十文的全勤。」
崔如英這昨兒晚上還好好想了想,究竟該怎麼發這月錢。既然要顧及情分,不可能只給三百文,可多的都有什麼,既能讓劉嬸兒長此以往地干下去,還好好干,就得把多的分開。
崔如英就想起以前上班怎麼發工資了,月錢是由底薪和提成構成,除此之外還有全勤和績效。
這個就挺好,條條框框都寫上,都拿下,也挺多錢呢。
「這個算起來也麻煩,但都會寫進文書裡頭。還有,客人如果給賞錢,鋪子拿兩成,自己能得八成。」
有的客人大方,的確會給這些。
劉嬸兒沒聽太明白,也沒打聽過,神色愣愣的。
崔如英笑了笑道:「嬸子,咱們兩家親近,若是你真的願意過來,事先說得清楚點,也省得傷了情分。」
這些都加起來,一個月其實也不少,比當初崔大山做木工還要強。
但若是比著鋪子賺的錢,那肯定是沒法比。因為方子最值錢,租金啥的都得另算。崔家投進去的銀子也不少的。關係親近的在一塊兒干就是這點不好,多了不行,少了更不行。
一談錢了就容易傷感情。
劉嬸兒點了點頭「我都知道,不必說,就是該咋辦就咋辦。不過,去不去……」
活了這麼久,又是三個孩子的娘,劉娘子自然知道這些。也能明白崔如英說這些是為了她好,以崔家現在的生意,去外頭找個短工,一個月給三百文錢也有的是人干。
僧多粥少,去城外護城河碼頭做工,一日才八文,還風吹日曬的,找個正經活兒哪兒那麼容易。
劉嬸家仨孩子,最大的是虎子,芸芸跟二丫差不多大,還有一個小兒子。都這麼大了,也用不著看,她出去賺些錢也合適,畢竟孩子馬上長大了,日後要成親,靠她相公一人也辛苦。
但這麼大的事兒……
劉嬸接著說道:「我就是怕我笨手笨腳的,干不好這些,頭一回去還上錯兩盤菜,你說這去了,別弄錯鬧笑話,還耽誤你們做生意。」<="<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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