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深夜,潘幼柏煩躁地翻著案卷,仿佛左右翻轉那些信息就能明晰地印進大腦。
一個、兩個、三個……
受害者身上的傷痕、侵犯的痕跡、知情人的描述,雖然只是文字,但不知為何潘幼柏特別噁心。
他想起了那個在看守所里笑著的男人,一臉的戲謔與嘲弄。
嘲弄制度、嘲弄受害人、嘲弄作為辯護人的他。
潘幼柏不是原告代理人,他就是坐在欄杆後面那個人的辯護人。
一個由法院指定承擔法律援助義務的律師。
身旁放著的是還未乾透的西裝外套,上面還有些許黃色污漬,那是回律所時,在樓下被受害人母親扔的雞蛋。
潘幼柏嘗試清洗,但污漬接觸清水,反而暈得更大了。
潘幼柏用手支著額頭,看不進去時就開始默念:應該,這是我應該的,這是責任、是人權、是維護、是秩序、相適應、罪責刑……
手邊的電話震動,潘幼柏遲緩地抬頭,在看見上面的名字時心裡微微一顫。
「姐姐,怎麼了?」
潘幼柏語調帶上了期冀,每次、每次姐姐都會很快發現他的不對勁。
「幼柏,」仿佛被木炭烙啞的嗓音,極盡狼狽和苦楚。
「你在哪?」在說話的同時外套已經抓在手上了。
這個情況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第二次了,因此潘幼柏沒有任何廢話和猶豫。
那邊報上地址。
關完燈的潘幼柏剛準備走,又折回來將外套放下,把桌上成疊的資料抱起。
時間已從早秋走到了深冬,寒風裹挾著濕氣直往人骨頭縫裡鑽。
潘幼柏打開車上的暖氣,確保一會兒姐姐上車迎接她的是足夠的暖意。
紅燈不過三十秒,此刻卻仿佛被拉長了十倍,周遭的喧囂、閃爍的紅光、嬉笑的人群,點著方向盤的手指越來越快速。
再一個紅燈後,潘幼柏一眼就看到了街邊的潘以凝。白皙的雙腳赤。裸,早已被血跡沾染,身邊放著一個嬰兒車,手上還抱著個孩子。
潘幼柏下車後立馬將車上常備的羊毛毯蓋在潘以凝身上,一手接過孩子,一手拉過嬰兒車。
無比熟練。
潘幼柏沒有詢問,甚至沒有開口,反正問來問去、說來說去什麼都不會改變。
兩人就這麼一直靜默地回到潘幼柏家裡。
潘幼柏知道潘以凝定然沒吃晚飯,在她餵完孩子將其哄睡後,把一碗麵放在了床頭柜上。
室內燈光泛黃,給人暖洋洋的感覺,乾淨的毛巾、換洗衣物和洗漱用品早已放在床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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