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種剛出來的小公司~賴夢瑤又確實是真的看不上。
她這麼好的工作經驗,這麼好的學歷,難道就是為了去拿那四五千的工資嗎?
一時間賴夢瑤真有些喪氣。
她給梁清諾打了很多個電話,對方卻一直沒有接,賴夢瑤知道這人是要避嫌了,她倒是也沒有很傷心。
現在最要緊的是,賴夢瑤怕沈嬌真去法院告自己。
她擔驚受怕的在家裡等了兩天,都以為這事兒要過去的時候,「咚」一下,法院傳票就送來了!
賴夢瑤臉色瞬間慘白,趕緊揣著手機出門給自己找律師,諮詢相關事宜。
這種要留檔的事絕不能做,要不然不僅會影響自己前途,還會影響自己後代!
律師聽完後,眉頭皺了皺,「如果有監控證明是你先動手,又是你先辱罵對方,而且對方不肯私了的話,你被判關四、五天是正常的。」
「真的不行嗎?」
律師搖了搖頭。
「但是……」
賴夢瑤輕咬著唇,仔細回想了下自己知道的法律知識,才又說,「可是她把我和梁清諾的事傳的人盡皆知,這、這涉及個人隱私了吧?」
「不一定,這種東西法律是很難界定的。」
賴夢瑤趕緊翻出沈嬌當初發在群里的話,「那你判定一下,這個我能不能起訴她?」
這一招叫以魔法打敗魔法,要麼兩人一起出事,要麼兩人都相安無事。
然而律師看完之後,很是遺憾的輕搖搖頭,「看來要起訴你的這位女士,很精通法律知識。」
人家一沒散播謠言,二也沒單獨指賴夢瑤和梁清諾的事,人家是在解釋自己為什麼會出錯,在給公司和甲方致歉。
很難用這點給對方判罪。
偏偏人家卻能一環扣一環,算計得他的僱主無路可退。
嘖~
這位沈小姐如果來當律師的話,想必也是個極好的苗子。
賴夢瑤確實沒辦法,又不想束手等死,思來想去,她還是決定去找梁清諾,看能不能讓對方去求個情。
但梁清諾完全不接她電話,也不回她的消息。
賴夢瑤無計可施,只好乾脆找到他公司去。
「什麼,你說梁清諾是你們公司老闆?」
賴夢瑤一雙漂亮的眼睛瞬間瞪大。
不說。
說好的一個普通員工呢?怎麼搖身一變成老闆了?
她這是隨手一撬,撬了條大魚到手啊!
賴夢瑤瞬間改變來找茬的態度,低垂下眼眸變的楚楚可憐起來,「那你能不能讓我去找他?」
「抱歉,沒有預約的話,是不能進的。」前台很冷靜的說。<="<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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