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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

時矜故技重施,又慢吞吞地往回走了。

然後,不經意地又蹭了陳欲一下。

這回用的是手背,蹭得力度還有些大。

然後就被抓了個正著。

陳欲:「同學,您這是強行碰瓷兒啊。」

時矜:「……才沒有。」

時矜的手被陳欲抓著。

陳欲的掌心有些燙,時矜覺得自己的碰觸到陳欲手的那部分皮膚都要自燃了,臉也跟著發燙。

她的一顆心撲騰撲騰的,仿佛要從嘴巴里跳出來。

可儘管這樣,時矜也一點都不想要從陳欲手裡拿回自己的手。

她巴望著陳欲能夠握得再久一點。

「才沒有~」陳欲學時矜說話,語末還要做一個升調。

時矜哽了一下,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你手好冰啊。」陳欲說,「跟以前一樣。」

時矜:「……」

陳欲怎麼這樣啊?

時矜想,我都要哭了。

可時矜最終也沒哭。

只是眼睛紅紅的,就這樣看著陳欲。

陳欲揉了一把時矜的小捲髮,用那種很熟稔,好像他們這幾年一直在一起一樣的語氣跟她說,「不記得哥哥了?」

時矜小聲說,「記得的。」

怎麼會不記得呢。

時矜那麼喜歡陳欲,比喜歡黎曼還要喜歡。

***

時矜做事情總是慢吞吞的。

吃飯慢吞吞的,走路慢吞吞的,說話慢吞吞的,就連喜歡一個人也是慢吞吞的。

等她意識到自己喜歡陳欲的時候,已經是分開好久之後了。

時矜喜歡陳欲。

喜歡了兩年三個月又七天,並且打算將這種喜歡長期延續下去。

可是時矜對陳欲的喜歡,除了她自己,誰也不知道。

時矜對陳欲的喜歡成了一種執念。

她將這種喜歡變成習慣,並漸漸覺得「時矜喜歡陳欲」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情,至於「陳欲應不應該喜歡時矜」和「陳欲會不會喜歡時矜」這樣的問題,她很少會思考。

因為時矜很笨,她總是學不會計算得失。

沒有人跟時矜講喜歡一個人要怎麼喜歡才算好,時矜只能從言情小說裡面找答案。<="<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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