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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城市中的人們發生了衝突怎麼辦?狩獵隊的人會管嗎?

實際上,他們並不會管。這屬於民眾自己的糾紛,自己解決。

當我了解到這一點的時候,忍不住翻了一個白眼。

如果某某某和某某某吵架了,那就繼續吵。吵不贏那就打,打到不想打為止。

如果中途損害了別人的東西,那被損害的東西的主人就會站出來和他們吵或者和他們打,進而形成混戰。

至於中途有誰死了,有誰受傷了,又有誰在意?

我很想管,比如立刻培養警察和法官出來。

然後這個時候,真的管不了呀!

我嘆了一口氣,繼續趴在桌面上,宛如一條死魚。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是城中有了新的規則,受害人也只能找我申冤,讓我做主。

至於其他,比如打架鬥毆之類的事情,我連管都管不了。

大家視若平常。

「慢慢來,慢慢來,一口氣吃不成胖子。」

我這樣對自己說,做好了全新的心理準備後,這才出門。

「我想和你分開。」

一個魁梧的年輕人走了過來,不好意思的說。

我上下打量了好幾眼,這才發現是前城主的兒子,我的夫郎之一,清朝。

原諒我認不清人,就算我和他在同一張床上滾過床單,然而黑漆漆的根本看不清人呀!

至於白天,我也沒時間和他們培養感情,一直在忙碌的工作。

等等等等,他在說什麼,想和我分開?

好傢夥,前城主送給我的男寵居然想和我分開?膽子也太大了吧!

呃,我回想起其他人的經歷,好像真的能這麼辦耶!

比如其他的狩獵隊隊長,如果不喜歡誰了就給些資源打發走。

一輩子養著什麼的,想的也太好了吧!

要養也是孩子養,和過期床伴沒什麼關係。

至於狩獵隊隊長的人,他們也可以提離開。

就算是狩獵隊隊長不同意,這件事情也算是這麼定了。

以後就算是撞見某某和某某在一起,也不能有追究的心思。因為他們已經分了,有權利和另外的人在一起。

我摸了摸下巴,覺得這種約定俗成的規矩真是有趣。

作為上位者,想要幾個男人或者幾個女人都沒有問題。然而作為下位者,也不會一輩子困在上位者的身邊。

他們可以選擇離開,也可以和其他人在一起。當然前提是在沒有說出離開的時候,必須保證自己不會和其他人有牽扯,確保血脈的真實性。<="<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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