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為什麼要同一款,可能他早就知道會有今天可以作為佐證。
只能說,能給周馳花幾百萬買奢侈品的人,在滄沅不計其數。
「你……男朋友,可能涉及一起殺人案,他說28號上午和你在一起,你能給他證明嗎?」警察看著面前的女人,女人點了點頭。
「對啊,28號他在我的別墅里陪我,除了他還有另外幾個人,那天我過生日。」女人回答。
「你們倆一直都在一起嗎?在幹什麼?」警察常規審訊,拿著本對著女人記錄。
女人的臉一下紅了紅,「要說的這麼仔細嗎,一男一女在一起能幹什麼?」
說完,女人轉頭掃視了一下房間,看見了坐在沙發上的蘭馨,「這不還有小孩嗎?沒必要說細節吧。」
「行了行了,我們知道了。」一旁的警察朝著女人擺了擺手,示意她不用繼續說下去了。
本打算讓她離開,蘭馨的聲音突然從一旁響起,「你知道他除了你,同時還和很多人交往嗎?」
女人愣住轉頭看向坐在沙發上的女孩,此時蘭馨已經站起來走到女人面前,「你知道他和你在一起就是為了騙你的錢嗎?」
本以為女人會因此追問蘭馨什麼意思,卻不曾想聽見女孩的話,女人笑了一下,「你是誰?他女兒?」
「我怎麼會是那種人的女兒。」蘭馨的臉沉了沉,這句話聽起來有幾分晦氣。
「那不就得了,你管那麼多幹嘛,沒事找事,我最不缺的就是錢。」女人翻了個白眼。
蘭馨的身體僵了一下,女人轉頭看向一旁的警察,「什麼時候把我男朋友放出來,我車在外面等著呢,得交多少錢,我給就是了。」
「我們有自己的流程,他沒問題就會放他回去,你不用著急。」警察回答她,女人沒走而是坐在外面自己的豪車等著周馳。
周馳的所有證詞和不在場證明都非常完美,只能讓他摁了手印離開。
「在這兒?」周馳看了眼審訊記錄單,在用右手簽下了他的名字,但動作很緩慢。
隨後,他摁下了他完整的手印。
「左手,他是左利手,他有問題。」蘭馨的兩隻手貼在玻璃上,眼神直直地盯在他的右手上。
他遲鈍又笨拙的寫字手法都在下意識地避免別人發現他行動中隱藏的真相。
「兩隻手。」戴著耳返的警察聽見蘭馨的話,抬手指了指審訊記錄單上的手印,「兩隻手都要摁。」
「沒這麼嚴格吧。」周馳下意識僵了一下,他的表情中露出一抹微笑,看了看一旁的紅色印泥,「我左手前陣子燙傷了,怕過敏。」
「食品級的,吃了都行。」警察表情微微皺眉,這小子說的話他是一句都聽不下去,根本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過敏了我照顧你,每天上門給你洗衣服。」<="<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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