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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芳作為母親,聽到這麼一番話真是既心酸又感動,她其實也知道自己不可能為了這些小事去跟小叔子理論,畢竟不占理,誰讓你把孩子送回來吃人家的飯呢!

受委屈理所應當。

只是受苦的是自己孩子,不滿是肯定的。

嘆口氣,姜芳摸摸閨女的小腦袋,「剝蒜吧,我去和面。」說著去了廚屋。

沈南一臉懵,看看妹妹,「媽怎麼不問了?」

沈青時翻他一眼,「二哥你快點把池子裡自己的衣服洗出來,咱媽身體不好別讓她累著了。」

沈南怏怏,「知道啦!」

娘幾個在老家住了半個月,這天傍晚,媽媽突然宣布要去縣城住。沈青時是知道這個走向的,並不驚訝。

之所以堅持去縣城,最大的可能是方便跟她爸聯繫。

畢竟沈家莊現在太窮了,一台電話都沒有,如果長期住在農村就相當於與世隔絕了。媽媽是不可能讓他們四個荒廢在農村的,肯定要想辦法重新走出去,所能依靠的,只有那個男人!

既恨,又不得不主動貼上去。

那滋味,沈青時不敢深想。

按照原來的時間線,他們會在小姑家住大概兩到三個月左右,之後會被爸爸接去省城。

這次去縣裡,奶奶也同行。

沈青時不知道媽媽是怎麼和奶奶商量的,竟然要一起去小姑家裡借住。

要知道小姑是出嫁女,他們作為娘家親戚,去她家裡可不是只住一天兩天,這其實很名不正言不順。

以前年紀小不懂,現在重新經歷,沈青時覺得有些對不住小姑。

若是他們兄妹四個和奶奶去住,老的老小的小,出於同情或怎樣,長住小姑家,勉強說得過去。

但娘家嫂子也去住,這就很不應該了,容易惹人閒話。

於情於理都不合啊!

沈青時想勸媽媽別住小姑家,哪怕在縣裡簡單租個房子呢?她知道媽媽這次回來身上帶了些錢,雖不多,卻也足夠生活一陣子。

可她剛提出來就被否決了,不是媽媽否決的,是恰巧回來聽到的奶奶。

奶奶說,「租房不要錢?花那個錢幹啥!」然後說姜芳,「錢能省就省,住親戚家沒啥丟人的,得為以後想想,一分錢難倒英雄漢,錢得用在刀刃上!別聽青青瞎攛掇,她懂啥!」

沈青時:「……」我是為你閨女著想啊,我的親奶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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