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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被執行金額里還涉及員工的工資,想到有人因此吃不上飯,我就躺在房子裡睡不著覺,出門還會害怕路上會有心懷怨念的員工埋伏我。算了,人活一遭,還是有點良心吧!法院劃扣到錢,也能優先清償那些員工的工資。」

薛令持股的如也科技有限公司欠各大銀行本金1200萬元及利息、複利、逾期利息,還累計拖欠員工薪金776萬元,執行過程中執行庭發現公司無財產可執行,執行案件中止,後申請執行人向執行庭申請追加公司股東薛令為被執行人。

如也科技成立的時候,註冊資金是2000萬元,其中薛令的母親卓也出資1600萬元,占80%,卓也出資時投入的註冊資金是由薛利升名下的旭升投資有限公司帳戶轉入公司帳戶的,次日公司又將這筆款項轉回了旭升投資有限公司的帳戶,符合抽逃註冊資金的特徵,因此執行庭認定卓也應在其抽逃註冊資金的1600萬元範圍內承擔責任。而卓也離世後,其所占的80%股權由薛令按照遺囑繼承,薛令應繼受其履行出資的義務,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對公司實際運營情況一無所知的股東薛令突然收到法院的執行通知書,震驚之餘,第一時間找了相熟的律師。律師當即以當事人不服裁定,趕在十五天內提起執行異議之訴。同時律師還告訴她,案件的情況並不樂觀,執行異議多半會被駁回。哪怕公司走破產清算流程,她的情況也需要承擔未償還債務,提醒她做好名下資產被法院變賣、清償的準備。

法院拍賣的房產和車輛的價格通常要比市場價低兩三成。根據律師的初步評估,薛令名下的各類資產變賣後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1600萬元的債務,仍然存在兩百萬到四百萬元的缺口。

身為如也科技實際控制人的薛利升卻與這樁案件毫無關聯。他名下的股份在註冊時就已經足額繳納出資,審計也暫時未從銀行流水明細中查出他存在惡意轉移公司資產的行為,無法進行稅務舉報和撤銷權訴訟。公司似乎就是純粹的經營不善、入不敷出。

薛利升就這樣人間蒸發,名下公司註銷,資產全數變賣,生動詮釋了何為「大難臨頭各自飛」。

從法律層面來看,薛利升的做法完全沒有問題。但從道義層面來看,薛令實在難以接受一直以來把她當親生女兒般寵著的繼父不告而別,甩下爛攤子離開。

卓也走的時候,薛利升說,以後只有我們父女相依為命了,你要堅強,爸爸以後還指望老了以後,你推著我散步呢!薛令痛哭流涕,抱著他說好,我一定給你買最高級的電動輪椅,你在前面飛,我在後面追。

沒想到,沒等到薛利升年邁到走不動路的時候,先等來了薛利升的翻臉無情。薛令難以理解,他們固然沒有一起承擔責任的義務,但他怎麼能知會都不知會她一聲呢?這麼多年情同親生父女的相處,竟然連一聲風險提示都換不來。

身上發生的慘劇和親近的朋友難以啟齒,對著半生不熟的生人訴說倒是毫無心理障礙。畢竟認識她們的人都知道,薛利升是絕佳好男人,愛妻女如命,這樣強烈的前後反差反襯得識人不清的薛令母女極為可笑。而陌生人聽完她的故事,只會以為她的繼父就是徹頭徹尾的渣爹,頂多感慨一句:卓也遇人不淑,而她是那個連帶的倒霉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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