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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欺負」她媳婦?哼,親崽子也不行!

原本已經淡下去的「桐城命案」,隨著鎮上的捕快來到平溪村,又引起了波瀾,因著龍一被捕快「請」到了縣衙問話。秦六郎也跟著去了,但是他不是被「請」去,而是作為龍一的證人跟著去的。

柳枝急得掉了淚,想跟著去,卻被龍一勸下了,將她託付給秦家。

「堂下何人?」縣令看著被捕快帶回來的人——一個眉清目秀的少年。

「草民平溪村龍一。」

民見官,按例須跪。

龍一直挺挺的在堂下跪著,一臉平靜,完全看不透她心裡想著什麼。

她用餘光快速地掃了一眼堂下另外跪著的三人:柳家村的村長和兩個年輕的男子。

這是又是找她「作妖」來了?

「本官問你,五月二十二日,你在何處,做過何事?」

「回大人,時隔近六個月,草民著實記不得了。」龍一思索片刻,才作答。

「那你可有去過桐城?」

「半年前,桐城的商家來村里買酒,因自家運酒的車壞了,所以僱傭了村上的車輛將酒運回桐城,草民便是那次運送酒時去過。此後,再沒去過桐城。」龍一不清楚這個時代的官府和官差的辦事能力,所以還是該說實話時就要實話實說。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才能以假亂真,混淆視聽。

「半年前」這個時間點就很微妙了,正好是在五月。縣令看著堂下的少年,陳述時調理清晰,也不見任何慌張。這樣的少年,不是心中坦蕩,就是城府極深。

「你去桐城都做了什麼,又是何時出城的?」

「草民是跟秦家兄弟和幾個村民一起去的。因草民兄弟要逛桐城的夜市,送完酒後,我和他並未跟其他村民回家,而是在桐城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出的城。」

龍一回答的堂坦蕩蕩。

縣令辦事謹慎,派人騎馬又去了平溪村調查龍一桐城送酒的日期,而在得知結果時,眼神不免凌厲起來。

怎麼能這麼巧呢?

驚堂木一拍,瞬間氣氛就變了。

「你可知道,死者正是你送酒那日被人謀害的?」

「草民不知道。草民都不知道死者是誰,今日被大人傳喚來,十分意外。」

龍一始終都是淡然的、坦坦蕩蕩的。這樣的表現,落在縣令眼裡——這人不是沒有問題,就是有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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