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哥哥去圖書館,和哥哥去逛街。
和哥哥去結婚。
民政局不遠,二十分鐘就到了。
他們到時,民政局還沒開門。
兩人去旁邊的早餐店吃了個早餐。
吃完,兩人直接走過去。
看到民政局大門,林知睿的腳步突然放慢。
餘明遠感覺到了,他握緊她的手。
但林知睿還是停下了腳步。
他們站在人來人往,市井喧鬧的街頭。
「林知睿,」餘明遠說,「對不起,都到這兒了,我不會再給你後悔的機會了。」
林知睿看了眼緩緩抬起的捲簾門,門後,民政局的保安正在看著他們,或許在猜他們這麼早是來結婚還是離婚的。
畢竟他們現在的表情很嚴肅。
「我想再確認一下,」林知睿看著眼前的人,「你真的想和我結婚嗎?」
餘明遠以為她突然這麼嚴肅,是因為什麼。
「不是『想』,是一定和必須,」餘明遠說,「林知睿,我們會結婚,不以任何意志轉移。」
昨晚她問他,為什麼突然同意瞞著父母和自己結婚,他說因為鄒誠告訴他,她同意和他分開三年的條件是和他領證。
他在聽到的那一刻突然就想通了。
林知睿在四年前說如果你不信我愛你,等兩年後到了法定年齡我們就結婚,現在她說要我離開你可以,但我要先領證。
她的愛從來不止是說說,她一直在用最實際行動證明——
她的愛不是一時興起,不是三分鐘熱度,更不是兩年、三年的嘗試。
如果說他從北方的小鎮來到上海,遇到林知睿是他的宿命,那麼遇到自己的林知睿,亦然。
她說我不後悔,永不後悔。
永不後悔——
他花了那麼多年,才終於感受到了這四個字的重量。
所以這一次,他願意衝動一次,而為此所有的後果全都由他來承擔。
「我們要瞞到什麼時候?」林知睿問。
「半個月,」餘明遠牽起她的手,往前面早已為他們打開的大門堅定地走去,「等我北京回來。」
林知睿沒有問她哥,為什麼是半個月後,也沒有問他有什麼打算。
半個月,還是半輩子。
有什麼重要?
總歸紅色的小本本上,有林知睿的名字,也有餘明遠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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