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對方給氣的嘴唇發抖,半天說不出話,於海又慢條斯理的繼續說:「嗨,沒說你。就是想起來,我以前養了一隻阿拉斯加,也叫包子。有一天突然不見了,我懷疑是我身邊某個喜歡虛張聲勢的故人偷走的。」
包子的名字是於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個掛件一樣貼著他的褲腳,其他人使出渾身解數也吸引不了它。
於海不在場還好,只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會被殺豬般的悽厲叫聲魔音貫耳。
也不知道一隻狗怎麼發出豬叫的。
只有一種情況除外——用肉包子勾引。它最愛吃的就是食堂大師傅做的肉包子。只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暈頭轉向。
於海說:「這麼愛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
工友們都覺得再合適不過。
從手掌大小養到膝蓋一樣高,沒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於海挑逗的撓著大狗的下巴,笑道:「說起故人和狗,我還挺想它的。」
「你……」魏朝宗眼底浮現微薄的希冀,「你想過我。」
於海笑道:「魏少說笑了,你又沒偷我的狗。再說,我想個偷狗的幹什麼?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覺得心切割成兩半,一半浸泡在冰水裡,一半被烈焰炙烤。
於海是什麼意思。
於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邊嗎?他們能回到雨夜前——於海笑著招招手叫他小狗的從前。
另一個聲音嘲諷的說,痴心妄想!五年,見不得光的偷窺者,你做了五年。沒有你的生活,他是多麼的暢快。他從來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會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願做他腳下的狗,但在他心裡,你的位置不如一隻真正的狗。
但是,萬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後一棵救命稻草般緊緊攥著微不可見的一絲希望。即便是萬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棄。
「走失的他或許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邊,只是你放棄他了。」
「這麼說,是我的錯?」
魏朝宗唇角繃直,思索片刻,認真的說:「不是你的錯,也不是小狗的錯,錯的是竊賊和強盜。」
錯的是周維,如果他不出現打擾他們的生活,一切都不會變。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報復我的手段有很多,偷我的狗算怎麼回事?」於海笑著拍拍興奮的狗頭,「我說的是大狗。」
某天起床沒有狗子歡騰的迎接,於海擔心它生病了,去專門搭建的狗子小窩探查情況。
結果,狗子不見了,狗窩邊上遺落一隻「偷狗賊」的球鞋。
跑的多慌張啊,球鞋都給跑掉了。
於海認出來鞋是他買給魏朝宗的,誰是小賊不言而喻。
按理說,魏朝宗在這兒住了三四個月,他倆撕破臉後是該有個分割東西的環節,有些東西用習慣了有感情了,跟於海說一聲,他不會攔著不讓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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