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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根本不用問,就知道對方是方靜姝。想當初, 這個名字還是她們兩個一起想的。

高中時代不及現在網速發達, 手機又常常被老師統一看管,於是有大把課餘時間研究些有的沒的的東西, 星座、血型、綽號、簽名。有一回, 她們受課本影響, 發現許多大作家都會從自己的名字中找尋靈感起筆名, 於是照貓畫虎, 研究起了各自的筆名。

「我可以叫』爭朱『。」方靜姝寫下兩個字,英姿颯爽的感覺撲面而來, 她很滿意。

林縵則拿筆在下面寫上「珍珠」:「不如直接叫這個。香奈兒的摯愛。」受方靜姝薰陶, 林縵對奢侈品了解不少。

「我不要!」方靜姝拿黑色記號筆將「珍珠」全部塗掉, 她噘著嘴憤憤道,「好像民國童養媳, 土死了。」

「好好好, 我的錯。」和周賀南一樣,林縵也無法抵擋方靜姝的撒嬌。

方靜姝重新開了一頁,一邊轉著筆一邊說:「讓我來想想, 你該起什麼名字呢?」

「我的名字可沒什麼發揮餘地。」

「木、林、絲、曼、日、四、又。」方靜姝邊寫邊念, 她忽然找出了可以組合的字, 說道:「你可以叫』絲木『啊, 絲木思慕。」

什麼兒女情長的名字, 林縵皺著眉毛連連拒絕:「好像發春少女啊。」

「那就用英語, Smoon。」發音的時候, 方靜姝粉色的嘴唇撅起又彎上,少女嬌俏大概就是眼前模樣,林縵再度自愧不如。她扁扁嘴,退讓道:「除非你叫Pearl。」

「叫就叫,我明天就跟英語老師說,我改名了,叫Pearl。」

沒想到,她會將這個名字沿用至今。

林縵對著方靜姝的頭像發呆,那片雪好像下在她心上。她怎麼會回來,周賀南又會發了瘋一樣地去追她嗎?

追就追吧,只要他記得上班就行。

穿過兩扇門,周賀南的臥室,某人同樣浮想聯翩。他白天睡得太多,現在只能對著手機滑上滑下。方靜姝進群的消息,他看到了,但僅限於看到。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追逐是有閾值的,他不可能永不停歇。

他不禁朝門口望了望,林縵睡了嗎,這次方靜姝回來,她會怎麼想。還是說,她什麼都沒想。

重逢,比想像來得更早。

方靜姝和林縵不愧是少女時代的摯友,審美一致,喜好一致,連做志願者都趕在一家醫院一個時間。

「好久不見。」方靜姝大方伸手,好像恩怨成雲煙。

她也伸手。隔著漫長歲月,兩隻手再次交握在一起,一個膚質白皙,一個指節修長,一個戴看不出牌子的珍珠手鍊,一個戴積家約會系列手錶。

白與紅,短暫接近,無限分離。

說不出心底究竟什麼滋味。

一小時的志願活動,林縵不在狀態,全程機械化地哄著一個大人不在身邊的孩子,到結束也不曉得孩子的名字。<="<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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