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8還要叫:「快跑啊宿主!你能不能把你那該死的、勾人的手指收收?前夫哥都要被你勾紅溫了。」
胡說,他才要被氣紅溫了。
再後來,路杳手指上貼了創可貼,窩進客廳的沙發里捧一本書看……
是一本他在角落裡發現的愛情小說。
講述的是瘋子迪克外出殺人時順手救下一個過馬路不看車險些被撞的笨蛋美人,笨蛋美人對他一見鍾情、死纏爛打,瘋子迪克最終忍無可忍,抱得美人歸的故事。
——這些都是簡介上的內容。
因為正文的絢麗詞藻和冗長段落實在不適合路杳這種人,他看了兩段,就直打瞌睡。
1188蓄勢待發:「宿主……」
路杳早有準備:「滾,不聽。」
「真不聽?」
「真不聽。」
「我就只說一句話,從此咱們就撂開手。」
「……什麼?」
「前夫哥坐在你旁邊那個。」1188乾咳一聲,遮遮掩掩地補充,「就是那個,你懂的。」
「不懂,閉嘴,現在起不許吱聲。」
路杳聽也不聽,直截了當地說不懂。
他氣悶地把書擱到一邊,想去煮杯牛奶,再削一個梨子吃,手指卻不慎打到空氣中的什麼,硬得像鐵、紅得像碳,燒得他一個哆嗦。
1188剛才說的「那個」,該不會是……
突然間,路杳覺得屋子裡熱得煎人,他下意識解開珊瑚絨睡衣的鈕扣,脫下一半察覺不妥,又匆匆穿回到身上。
氣流翕動,躁悶難安。
路杳轉瞬燒紅了臉,嘴唇上燥起干皮,叫他忍不住伸出舌頭舔了舔。
鼻尖陡然爆開一股甜腥氣,濃郁而黏稠,不僅在鼻腔,也要順著他唇瓣的縫隙深入到喉管里去似的,在他嗓中糊成一團,叫他喘不上氣。
像他昨夜在浴室嗆嘴裡的、濃濁不堪的水。
路杳一下子就意識到那是什麼,霎時間,他腦子裡像是有悶雷響過,轟的一聲,將他震懵在那裡,呆呆的像一隻嚇傻了的雀兒。
或許,他應當裝成什麼都不知道,躺回沙發里,裝模作樣地繼續看書……
不,還是不了。
「這屋子裡可真熱。」他僵硬起身,學晨間劇中演技不佳的偶像派演員,一板一眼地說話,「我想,我得出去走走,透透氣兒。」
說著,他目不斜視地走進臥室,翻出件深色的羊絨衫換上,兜里揣上鑰匙,準備出門。
前夫哥沒出現,可能是洗手去了。
路杳沒問1188,他不想知道。
嗅了一鼻子腥膻味道的美貌妻子決定出門時,已經快是中午了,這不是客人拜訪的好時間,除非門外來的、是不速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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