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春節都沒在香江過。
第284章
陸明珠請報業集團職工吃完年夜飯後收到王興財的來信。
在除夕的前一天。
算是快的了。
他在信里說,林香蓮給他生的女兒確實叫王寶珠,轉年就滿二十歲,喜歡穿衣打扮,讀書不好,比較任性,因為王興財看不清內地形勢,擔心未來,特地讓他們姐弟倆前往香江讀書,把家里的余財都給他們帶上了。
王興財沒說讓這對兒女找原配及其四子,也沒讓他們打擾陸明珠,只給幾個在香江的好友寫了信,托他們看顧一二。
得知王寶珠大張旗鼓地追求陸衍之,王興財氣得半死。
丟死人了。
成為笑柄的不是陸衍之,而是他。
外人知道了,只會說陸衍之寶刀未老、魅力十足,惹得小姑娘神魂顛倒,卻覺得他教女無方,實屬報應。
王興財告訴陸明珠,自己匯給她並拜託她幫忙保管或者投資的最後一筆美金是準備留給這雙兒女的,如果他們老老實實地讀書、工作,本本分分地做人,等自己百年之後就把錢分給他們,子占二份成家業,女占一份做嫁妝,如果他們胡作非為,就把這筆遺產一分為二,陸明珠和王伯暉平分一半,餘下一半分給王仲昭和下面的兩個弟弟。
為此,王興財特地附上自己親筆寫的一封遺囑。
分配完這筆財富,又將投資給糧油公司的70萬美金做好分配,明確說明若是內地有難,70萬美金投資所得股份和紅利自己及其後人分文不取,全數捐獻,若是內地風調雨順無需幫助,股份和紅利就由六個子女和陸明珠平分,前提是王寶珠姐弟倆沒做出辱沒門楣的事情,否則取消他們的份額,由其他人平分。
最後簽字畫押,蓋章。
另外,還有見證人的簽字畫押。
陸明珠就想,什麼才算是胡作非為?
追求陸父好像算不上。
是私德有問題,不是十惡不赦。
繼續往下看,陸明珠看到王興財說讓陸明珠好好教訓王寶珠,務必不要讓她做出如此丟人現眼的事情,還說他已經寫信斥責王寶珠,並讓小兒子王寶峰管好姐姐。
時至今日,王興財終於提及林香蓮的出身。
姑蘇人士,家里特別窮,其實是父母懶,懶得令人髮指,本來在魚米之鄉隨便干點什麼都能掙夠餬口的錢,他們卻不願意出力,一家子窮到把林香蓮哥哥送給人當贅婿,因為嘴甜人俊,遇到好人家沒讓他正經改姓,反而將女兒下嫁,只是讓孩子隨母親姓氏,算是維護他的尊嚴,而林香蓮則在很小的時候就被賣到堂子裡,在哥哥林寶國入贅之前。
林寶國有了錢才把她贖回來,對外宣稱是寄養在親戚家中。
王興財認識她,是生意夥伴介紹的,當時不知她的根腳,直到前兩年吵架,林香蓮不小心說他對她不如堂子裡的老爺大方,王興財才逼問真相,發現她根本不是自己所知的窮苦女兒當自強。
陸明珠看到這里已經是目瞪口呆。
突然覺得有點幸災樂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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