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拒絕他好幾次了。」楊嬛道。
李青雲追求夏琳時,她是公司學員,自然清楚前因後果。
對於這樣的人,她避之唯恐不及。
李青雲臉皮極厚,即使被楊嬛挑明目的也不肯放棄,每天過來擺拍,可能覺得她比起曾和眾多富豪或者公子哥兒交往過的夏琳好對付。
或者,他只需要自己因追求楊嬛而上報紙頭條,根本不在意結果。
陸明珠皺眉,「真噁心。」
想了想,她對身後的保鏢說:「讓他離開,順便跟各個報社打聲招呼,不要隨隨便便就刊登李青雲追求我們公司女明星的新聞。亂七八糟,不成體統!」
回頭一定找人查查他那青雲製衣廠有沒有偷稅漏稅或者質量、設計等問題。
李青雲就像打不死的小強。
在白絹中,還有他的一席之地呢!
考慮到陸明珠住在香江,原身刻意寫出來提醒陸明珠遠離李青雲。
陸父沒有在香江定居,李青雲也沒有機會見到陸菲菲,但依然憑著一張嘴和一張臉,得到一個千金小姐的垂青,並且誓死不嫁。
這個小姐還是他老闆的女兒。
沒得父母同意,那位小姐就帶著珠寶衣服私嫁給李青雲,氣得父母和她斷絕關係。
李青雲在妻子的幫助下成立青雲製衣廠,又經妻子利用從前的關係將之發展得蒸蒸日上,漸漸成為香江頗為有名氣的企業,一度被人稱為製衣大王,五十年代晚期,香江樓市大跌,李青雲趁機抄底,成為香江地王之一,躋身於十大新富豪的行列。
陸父來香江辦事,聽聞後將之當成一件趣事寫在信里告訴原身。
就在父女倆的最後一封信中。
原因是李青雲一朝發達就喜新厭舊,一開始把女人養在身邊當秘書,後來在外面購置愛巢,準備將女秘書正式納為二房,惹怒了因生四胎導致身體虛弱不得不在家休養的千金小姐。
千金小姐裝作不知道他們的苟且,趁著過年的時候灌醉李青雲,一根繩子把他勒死了。
然後她去自首,所有財產由三兒一女共同繼承,並委託親哥哥幫忙繳納遺產稅,賣掉製衣廠後得來的錢扣掉哥哥繳納的遺產稅外,剩下的全部買地皮和商鋪、住宅,讓十三歲已很懂事的長子帶弟弟妹妹以收租為生,以保日後富貴。
幸好她父母雖恨她不爭氣,但沒真的不管她,兄嫂也都是好人,接手照顧外甥、外甥女的重責大任,還請當時有名望的人為證,簽下在四個孩子成年前絕不動他們任何私產的承諾。
陸明珠在白絹上看到原身轉述的內容,感覺那位千金小姐比陸菲菲有魄力。
寧可和李青雲玉石俱焚,也要把財產弄到自己孩子手裡,可見她不敢賭李青雲的良心,也沒信心面對未來的漫長歲月。<="<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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