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律師很驚訝。
「談好了?」他問賀萱。
賀萱點點頭,說出自己對明輝提出的離婚條件,「為了阿玥,我希望可以體面地離婚,而不是鬧得沸沸揚揚,讓人笑話阿玥的父母反目成仇。所以,麻煩聶律師幫忙擬份協議,雙方簽字畫押,以免明先生將來反悔。」
「我不會反悔的。」明輝可不想自己的事業被賀雲擠兌到破產。
他相信賀雲做得到。
沒人比他更清楚南洋首富到底是多麼的富可敵國。
不需要聶律師再浪費精力和口水來說服明輝,他自然樂意,至於賀萱的要求是不是低了點兒,聶律師不是很在意。
她爸爸是南洋首富,明輝那點股份還不被放在眼裡。
事實上,他覺得賀萱很聰明。
讓明輝一無所有固然解恨,可卻讓明玥難做。
她若供養明輝,難免對不起深受委屈的母親,若是任由明輝落魄,別人只會說她冷血無情,生意夥伴與之合作定會有所顧慮。
對生父尚且無情,何況外人乎?
賀萱不要明輝名下的輝煌船運股份,只要三成分紅,實實在在是為女兒的未來著想。
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賀萱已經將自己名下的股份順利轉給明玥,還有這些年積攢的大量珠寶古玩和物業,反倒是明輝除了股份,一無所有。
可能還有一點現金,但不多。
當然,明輝純粹是他自作自受。
領取同樣的分紅,賀萱在補貼他的情況下還能置辦珠寶古玩和物業,而他的全部花掉還不剩,都便宜了外面的花花草草。
擬定離婚協議,賀萱秉著速戰速決的想法,立刻和明輝去辦理手續。
明輝自認是一家之主,柯士甸路洋房在他的名下,他要在搬出去前將之轉移到賀萱的名下,能帶走的只有隨身物品。
陸明珠在他們離開後也向賀雲告辭。
「契爺,我回家啦!」起身前,陸明珠一伸手,偷偷地把黑白棋子推成一堆,這樣就看不出她輸得慘不忍睹的棋局了。
「等一等。」賀雲叫住她。
陸明珠啊了一聲,非常狗腿地問道:「契爺,您有什麼吩咐?」<="<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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