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曉紅咬了下嘴唇,「不是他讓我來的,是我要買來送給我爸的。」
這話,誰信呢?
反正陸明珠和陸逐日以及周圍聽到的人都不信。
林父雖然受女兒拖累,最近名聲不大好,但他畢竟是老紅軍,自己靠新女婿過上好日子以後,一直沒忘積極地捐錢捐物,支援東北。
這麼一來,大家對他的觀感就好多了,只討厭嫌貧愛富的林曉紅。
沒有忘本的林父願意用傳聞中價值20萬大洋的拐杖?
怎麼想都不可能。
陸逐日直接戳破林曉紅的謊言:「要不要把林同志請過來問問?他身體完好,行動靈便,幾時需要拐杖才能走路?」
林曉紅不耐煩地道:「行了,行了,不就是一根拐杖嗎?到底賣不賣?」
「不賣。」陸逐日態度堅定,「別人出20萬大洋我沒賣掉,會以5億新幣的價格賣給你們?別做夢了,回家告訴郭天寶,讓他死了這條心。」
她不能走。
郭天寶昨天見到陸逐日,十分垂涎他的沉香拐杖,說是什麼奇楠香,比黃金還珍貴,讓陸逐日用著實在是暴殄天物,不如自己買回來送人。
討好了人,自家的生意更好做。
第106章
見林曉紅如此情狀,陸明珠煩到極致,剛想開口,突然覺得手裡微沉。
低頭一看,被她稱為無價之寶的沉香拐杖落在她手裡。
這是干什麼?
陸明珠不由得抬頭看陸逐日,眸光發射疑問的同時,也開口問他:「陸同志,你這是要把拐杖還給我們嗎?」
本是開玩笑,結果卻見陸逐日點頭。
陸明珠滿臉愕然。
陸逐日淡淡地道:「我現在用著不合適了。」
「怎麼不合適?」陸明珠狠狠地瞪了林曉紅一眼。
都怪她!
既然離婚了,那麼她就應該離得遠遠,遠到天邊,時間一久,說不定大家會忘記她曾經做過的事情。
現在呢?
她非要出來蹦躂,蹦躂得讓人厭惡。
不光陸明珠,餐廳里的幾個服務員也露出鄙夷不屑的表情。
他們都知道林曉紅做過的事情,領導還為此開過會,不斷強調正確思想,摒棄享樂主義的誘惑,不要效仿林曉紅嫌貧愛富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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