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別轉移話題啊,爸。」陸明珠不滿。
「回答我。」陸父說道。
陸明珠不假思索地回答問題:「時間肯定有,還很充足,而且我寫字速度比以前提升不少,一周就可以完成一部電影劇本。」
她是一名成熟的編劇,腦海里攢著無數題材,故事情節信手拈來。
甭管是楊玉環,還是王昭君,都可以寫。
根據歷史來戲說,遠比原創更容易。
陸父嗯了一聲,「明珠,你別光顧著玩,多寫兩部電影劇本出來,保證和《西施》一樣精彩,我叫明輝安排夏琳出演女主角,賺了錢給你分紅。」
《西施》的票房極高,落在陸明珠手裡的分紅至少有20萬港幣。
論掙錢的本事,她比其他女兒都厲害。
面對陸父的要求,陸明珠有點摸不著頭腦:「她已經接受別人的示愛了,您還捧她?」
陸父嚴肅地說:「叫她正常工作而
已,怎能叫捧?」
「讓她出演女主角,不是捧是什麼?只要您放話出去,她無戲可拍,很快就會成為昨日黃花,再無一絲風光。」陸明珠伸手撓撓頭,不小心撓到文昌筆玉簪,索性拔下來放在掌心裡把玩,一頭青絲傾瀉而下,披在肩後。
陸父輕哼。
他要面子,不會把送給夏琳的東西要回來,也不會刻意打壓她讓外人看笑話,但他不介意讓夏琳多賺錢作為償還。
夏琳的合約在他手裡。
當初的10萬塊錢沒白花,雖然安如意轉手把錢給了陸明珠,但事後沒毀諾,親自把夏琳的合約送到他手裡,他沒給夏琳。
因為,作為大明電影公司的當家花旦,仗著陸父的勢,夏琳和公司只簽戲約,沒簽長約。
陸父向來喜歡防一手。
就是因為兩人各取所需,彼此之間沒有忠誠,所以才要有所防備。
和他交往時,夏琳拍戲、拍GG、參加剪彩活動、宣傳活動等所賺取的費用都歸她自己所有,往後麼……
呵呵!
原本還想著夏琳年輕,到時候多給她一些財物傍身,不枉她跟自己一場,現在麼?
給個屁!
給她不如送給女兒,還能聽女兒甜甜地喊兩聲爹。
吸完手裡的雪茄,陸父吩咐帶妹妹去花園裡玩泥巴剛回來的陸平安:「我記得有一顆藍鑽,拿給你姑姑,當作慶祝她參加結業考試的禮物。」
陸平安順口問:「哪一顆?」
爺爺的收藏太多,多到他數不過來。
本以為陸老太太給自己的珠寶夠多了,見到陸父的收藏後才知道什麼是浩如煙海,抵押在銀行里的珍寶古玩僅僅是極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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