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父當即道:「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兒子被張家退親的事。你那個兒子被你寵得不知天高地厚,原本身份就不正,在學校里還不學好,我是瘋了還是傻了才把女兒許給他?即使是姨太太生的,我也希望我這個女兒嫁個合適的人家,過著夫妻恩愛、平平靜靜的生活,而不是到你家裡和你兒子聯手爭你們家的財產,過得雞飛狗跳。」
說到這裡,他又說:「在有嫡出孩子的情況下,我從來不許庶出的爭產。別說他們生來無辜,他們出生是生父生母開的花結的果,沒有生父生母就沒有他們,他們就必須接受自己庶出的身份,沒資格抱怨在嫡庶待遇上受到的不公平。」
明輝對此很不滿。
他不就是偏愛兒子麼?
這是多么正常的一件事啊!
不想被陸父繼續說教,明輝趕緊岔開話題:「你那千金的翡翠怎麼賣?10萬塊夠不夠?」
「明輝,你在開什麼玩笑?擱二十年前,你掏5萬塊大洋才能買來一隻鐲子,你現在說出用10萬塊港幣買一套?」陸父不打算便宜賣,直接跟他說:「一隻翠戒就得上萬,我女兒那塊翠料做出來的首飾,扣除她自留和送人的幾套,剩下的至少值500萬港幣。」
行情如此,非他抬價。
他的玉匠有經驗,很會取料,沒有造成任何浪費,所以成品會比預估的數量多一些。
明輝咋舌不已:「你太黑了!咱們這交情……」
「交情歸交情,生意歸生意,何況還是我女兒的東西。」陸父寸步不讓,「你找我買鑽石,我可以讓利幾分,這塊翡翠的成品就別提了,說不定我女兒一件都不賣。現在經濟大蕭條,賣不上好價錢,等兩年至少貴三成。」
他猜對了。
陸明珠不打算賣掉這塊翠料做出來的首飾。
原因很簡單,晚飯後回房,她打開賀雲送給她的紅包,如她所料,裡面是一張花旗銀行的支票,沒料到的是面額為20萬美金!
20萬!
美金!
有這麼一大筆錢,賣什麼翡翠?
留著當傳家寶不香嗎?
那是極品。
她給陸父打電話說這件事,「給您留一套做明珠金鑽行的鎮店之寶,餘下的全給我,不准賣一件,一隻翠戒都不許!」
陸父無語:「這就是你說送給我的鎮店之寶?」
陸明珠嘻嘻一笑,「其他都是您送給我的啊,我總不能拿您送給我的東西再還給您,那像什麼樣子?只有這一套翡翠是我自己買翠料做出來的,最能代表我的心意。」
「工費怎麼算?」陸父可不想吃啞巴虧。
自家的玉匠,工費有限,材料費呢?
大顆的鑽石和無數碎鑽,賣出去就是一筆大錢。
陸明珠撇撇嘴,哭窮:「我沒拿到分紅,哪有錢付工費嘛!就是拿到分紅,我也得攢著好等三年後把我的珠寶從銀行里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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