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明珠左顧右盼,覺得還是她老豆最滋潤,一定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美好生活。
難道這就是他找年輕姑娘的原因?
看,夏琳服侍得多周到!
在市民眼裡,夏琳是萬眾矚目的大明星,光華璀璨,但在這些商界大佬跟前卻是不值一提,明顯很卑弱的樣子。
夏琳淺淺一笑,「我接拍了飛花電影公司的《鵲橋仙》,陸先生說是陸小姐寫的。」
陸明珠疑惑道:「你不是如意電影公司的麼?」
可以接拍其他公司的電影?
夏琳看出她臉上的疑問,仍笑得很溫婉:「飛花電影公司出5000塊港幣的片酬,我和公司分成,算是給公司創收,公司當然同意。」
「和公司分成啊?几几分?」陸明珠很好奇。
「五五分。在業內算是不錯的待遇了,我第一部戲就拿到100元的片酬,而一碗豬血粥只需要6仙,100元夠我們一家人過上一個月。現在我能拿到2500元,一年多拍幾部電影,就夠買一層樓了。」夏琳一臉滿足。
雖然已獲贈太子道一層千呎住宅,但她窮怕了,還想攢一筆錢繼續買樓。
陸明珠點點頭,「買樓挺好的,有錢就買樓,買樓能升值。」
夏琳暗暗記在心裡。
她很高興,因為這位千金小姐行事大方,眼神清澈,沒有瞧不起她的意思,反倒是王太太和小王太太難□□露出幾分看不上。
因男人們各有工作在身,很快就起身離開,陸父也帶走了夏琳。
只王太太和廖婉茹婆媳無所事事,留了下來。
「明珠,你看你爹,你看看,才到香江多久?沒兩個月就找這樣一個小明星。」王太太看不慣陸父的行為,也瞧不起夏琳攀龍附鳳的行為。
廖婉茹跟著點頭,「從前勾著吳太太的兒子,現今不說也罷。」
陸明珠才想起買大珍珠的吳太太,她的確提過夏琳,還說夏琳不如自己漂亮,原來被夏琳吊著的公子哥兒就是吳太太的兒子啊!
聽了王太太和廖婉茹的話,陸明珠想說夏琳和她老爸是半斤八兩,誰也不比誰高貴。
但老爸是親的,又給那麼多財產,做女兒的得孝順。
必須孝順。
對此,陸明珠不作評價。
等到第二天看報紙,發現有一篇關於明珠小食鋪的報導,說大明星夏琳很喜歡吃這家店裡的美食,也有富豪為之剪彩,陸明珠就更沒有意見了。
雖不知是誰寫的新聞稿,但給她帶來好處是真的。
明珠小食鋪可謂是客似雲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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