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真好笑。我們家的種,我的親孫女親孫子,我們還能不管嗎?大家想想他這話有沒有道理!我們和她們才是血濃於水的親人,把錢交給我們,難道不比交到你二婚妻子手裡更有保障?」
被指控的男人越來越急:「不!當然不!你有好幾個女兒!十好幾個孫女!你把錢都交給她們了,還哪有我孩子的份兒!你收回去的資產也有我妻子自己賺的啊!那是屬於我孩子的!我的妻子一定也是這麼想的!」
「呵,你一個外人比我們自己家同姓的親人更可信是吧。該給孩子的那一份,等孩子們大了,我們自然會把錢交給她們。但交到你這個外人手裡讓你帶著錢二嫁帶到別人家裡……絕無可能!別做夢了,是非曲直大家都看得清。財產繼承法防的就是你這種男人!你就是想帶著我們家的財產設法高嫁。你想要錢自己掙去,別打別人家財產的主意。那才叫真正的平等。我堅決支持現有的財產繼承法,我相信正常人都是這樣想的。」
……
類似的指控接連上演,議會門口比菜市場還鬧騰。
中上層家庭在兒子結姻時給兒子錢,其實是為了送到兒妻家裡做利益交換的說法開始盛傳。
底層男人更覺得那些得了便宜又賣乖的男人就是既要又要的劣等品,應該被巫魔教男青年會帶走改造去。
許多提出要求平等權益的男人都被扣上了懶惰貪婪的帽子,圍觀的群眾愈發確信這些搞事的男人全都是自私地想擁有更好的待遇,圍觀的群眾中連許多男人都開始對他們產生牴觸心理。
林黎望完全沒有管那些男人群體之間的對抗。儘管她比那些男人都清楚,那些男人被繞進了死胡同里。
財產繼承法一旦改變,男人有了繼承權,那男人帶著前妻的財產送到下一任妻子手裡其實根本不成立,財產將一直是男人私有的財產。
但骨子裡全是中部保守主義思想的她,可見不得男人這種附屬品擁有屬於他們自己的東西,那是她們女巫才能擁有的權力。
林黎望開始大力發展工業,力圖將戰爭中被破壞掉的鐵路系統重新修繕。還重新策劃了好幾條鐵路項目,說是要讓人間遍布鐵路。<="<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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