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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底下我喝不喝酒,泡不泡吧,追我的人是不是得用火車拉。

只要黎旼查出這些,就能知道我是個愛玩胡鬧的。

那麼,他率先便能排除我是宗凌大哥的人。

隨後我再亮亮罩子!

琴棋書畫你要覺得不夠看。

我唱歌跳舞和運動都手拿把掐!

近一步接觸後,我還怕找不到最有力的證據嗎?

宗凌大哥直白的說道,「黎旼作為知名富商,早年為了打入內地市場,曾給自己包裝成了慈善家,他在外都很正人君子,沒有一些頭目的不雅惡習,更不會當著屬下的面就對女人動手動腳,所以你和他相處,在外面是相對安全的,只是你們獨處的話,就需要你……」

話頭一頓。

我當即瞭然!

回到私人場所,那便是我的主場了!

一來是我有點武力值,二來則是我堪比魔術師的職業。

若是宗凌大哥找個女同事去完成這個任務,那奉獻的不要太多,我去就完全不同了!

而且聽宗凌大哥那意思,像黎旼這種手上沾過血的人,身上都有辟邪物件兒,邪祟不敢侵擾,所以放鬼對他沒用,但我是大活人啊,咱又不怕他的物件兒。

最能讓宗凌大哥托底的是,我還有修為加持。

夜深人靜時,我使點邪術,迷惑下他的心智,保個全身而退還是很簡單的。

即便是玩脫了,玩兒砸了,真到無法彌補那步了,我還能不受陽法限制的去轟他!

按死!

省花生米了!

當然。

想歸想。

不到萬不得已咱不能那麼干。

真要給黎旼一掌轟死了,不提後續掃尾,我首先得承受反噬。

因為甭管黎旼多麼的罪大惡極,他觸碰的都是陽法,得接受陽法的制裁,我沒資格動他。

更何況黎旼跟我還不是直接仇人,他沒害過我,那我轟他,雖然也能算是為民除害,但這絕不會得到嘉獎,相反的,還會給自己增添人命業障,興許還要受到天道嚴懲。

這便是天道對陰陽先生的限制。

能力有多大,責任就有多大。

要不然你出門看誰是壞人就去轟誰,那不亂套了嗎?

天道能讓你那麼幹嗎?

得知道自己的定位。

咱只是差人,不是審判者!

人命決計不能隨便去動,該克制的必須克制。

宗凌大哥聽完我的話也有隱憂。

他擔心我會因使用邪術觸犯到律條,進而影響到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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