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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應聲,對於溪溪長大後會不會忘了我這茬兒倒是沒所謂。

畢竟我對溪溪來講就是個哄過她玩兒的鄰家大姐姐。

將來的事兒我更不敢想。

十年後溪溪才十五歲,青春洋溢,年華正好。

我呢。

生死未卜。

興許是個人,興許是座墳。

眼下我只是單純的想讓小孩子能開心些。

總不能我為了消耗敗氣,就一次次的去打擊小孩子的期待感。

而且做這種事是有後坐力的。

我做的時候沒覺得怎樣,過後會很自責。

尤其是溪溪剛剛離開時的背身,真讓我想起了一件往事。

記得爸爸有一次去東家幹活,那東家是在鎮裡賣玩具的,家裡有個放貨的庫房。

爸爸忙活完特意去庫房給我買了個玩具,帶回家藏在身後,不停地讓我猜是什麼。

我那時大概六七歲,很興奮很興奮,繞著爸爸跑著,不斷地猜,是蠟筆,是水彩筆,是圖畫書,是帶香味兒的橡皮……

爸爸一直在搖頭,期待值拉滿後,他變戲法一樣的拿出了一把玩具小手槍。

槍頭還帶著紅色小閃燈,一扣動扳機,閃燈就會亮著發出biubiubiu~的聲響。

「三兒,你喜不喜歡?」

我傻在原地。

喃喃的說著喜歡。

爸爸摸著我頭就笑,「拿去院裡玩兒吧。」

我至今都沒忘記,當時我拿著那把玩具槍在院裡扣著扳機biubiubiu~的樣子。

看著連連閃爍的紅燈,我的心情像是從雲端跌倒了泥底,說不清的失落。

但我沒有讓爸爸感覺到不心儀。

一直在院裡玩著。

過後那把玩具小手槍還被我單獨收藏起來,妥善保管好了。

爸爸也早就忘了這事兒,從沒問過我玩具搶哪去了。

對於他來說,這大抵是生活中無關痛癢的一件小事,一時興起,想要哄哄孩子。

對於我來講,卻是成長過程中鮮少的『獨一份』。

爸爸能特意給我帶回家一個玩具,哪怕我真的不喜歡,我也願意去玩兒。

最後珍藏的,也是爸爸那時的心意。

他工作那麼辛苦,賺了錢,還給女兒買個玩具帶回家的心意。

所以,當我看到溪溪能直白的表達出喜好。

我並沒有覺得任何不妥。

相反的,我好羨慕她。

溪溪像一面鏡子,照到了我天性里所缺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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