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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奧特萊斯回來後,我就沒再出門。保鏢一天三頓披薩,看上去已經了無生趣,眼神跟死魚差不多。

「要不,你今天換換口味,」我提議,「吃點罐頭?」

他眼中僅存的一絲光芒也隨之熄滅了。

「你還是開車進城吃點好的吧,順便買些零食。」我勸他,「你在這兒待了這麼多天,感覺有什麼危險嗎?沒有吧?你去吃個飯,一個多小時,什麼都不會發生的,放心吧。」

我指天發誓,一有風吹草動就立即給他打電話。他一步三回頭地,總算走了。

我趴在窗戶上,目送他的車駛離車道,緩緩拐上304。

終於把他熬走了!我容易嗎?立即行動起來。

那天晚上被踢壞的門還放在車庫裡,我已經抽空檢查過了。

門板果然是空心的,上方有一塊可拆卸的小木條,取下後就能看到兩塊門板之間的夾層。

夾層是空的,但這種精巧的設計顯然是為了藏東西。空隙比我的手指稍寬,放入簡易文件夾、U盤,甚至薄一點的移動硬碟都沒問題。

裡面曾經藏著什麼秘密?父親的機密文件?還是媽媽的財務資料?

那些東西去哪兒了?是被「他們」拿走了,還是轉移到了別的地方?

比如說,另一扇門裡?

我從樓上開始,一扇扇門地檢查……全是實心的。

接著調查樓下。

所有的門都敲了一遍,只有一扇門聽起來是空心的。

是一樓主臥的房門。

媽媽買下房子時,前房主就住在這個臥室里。

當時這個房間有股很難聞的味道,媽媽開玩笑說,以後如果有討厭的親戚來,就可以安排他們住這裡。

所以湯南軒在我家隔離的時候,我讓他住樓上的房間。

連現在的保鏢,也是安排在樓下的客臥里。

回想起來,其實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最初幾年,我大部分時間住校,但我記得媽媽斷斷續續請了很多工人來翻新這所房子。現在一看,又好像什麼都沒改過。

我推開房門。房間已經空置很久,裡面沒有家具,擺了很多空氣清新劑,空氣中瀰漫著濃濃的蜜桃香精味。

我舉起手,摸向門板的頂端。

有了。

手指用力,木條的一端被壓了下去,但只下去了一點點,就被什麼東西擋住了。

抬頭望去,發現木條的另一端已經翹起。

於是我踮起腳,用手指摳住翹起的部分,用力拽了幾下,把細細的木條整個拽了下來。<="<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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