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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對面,不遠處就是Karen家的車道入口。

304的每個方向僅有一條車道,左轉時必須停在路中間等待時機,可這樣會擋住後面的車輛。大概是為避免這種情況,Karen和他們的什麼讀經會的朋友,左轉時會把車開到這片空地上等候,因此地上全是他們留下的輪胎印。

……通過輪胎印判斷是Wheatly還是Jose的計劃泡湯了。幸好還沒給這個計劃命名,不然又浪費一個字母。

「嘿!你是什麼人?在這裡幹什麼?」馬路對面傳來Karen的叫喊聲。

我把衛衣帽子拉下來,讓她看到我的臉:「我在站著,你呢?」

她一言不發地轉身走了。

Jose監視了我家那麼久,他知道這裡有個多管閒事的Karen嗎?他會選擇半夜將一輛白車停在這裡嗎?應該還是Wheatly的可能性更大,至少他的車是黑色的,隱蔽性更好。

有辦法確認嗎?

國王郡對安裝監控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規定。例如,如果監控能拍到鄰居的私有土地,鄰居就有權查看你的監控;如果能拍到公共土地,警察就有權檢查你的監控。他們都不需要向法庭申請。

因此,為了避免麻煩,我們都只監控自己家的地盤。然而,規則是給守規則的人來遵守的,Karen家會遵守這個規則嗎?

我眯起眼睛仔細觀察他們的車道口,可惜沒發現任何疑似攝像頭的物體。嘛,就算有,她肯定也不會給我看的吧。

還有什麼辦法呢……對了,執法記錄儀。

車禍後,警察趕到現場,他們身上有執法記錄儀。應該錄下了整個現場勘察的過程,裡面會不會有被他們忽略,但是對我有用的信息?

比方說,他們會不會路過這片空地,恰好拍下輪胎印?新鮮出爐的輪胎印、因為急速起步而深深嵌進淤泥里的輪胎印。

執法記錄儀的錄像是公開信息,我打開國王郡警署的網站,申請獲取車禍相關的錄像。提交完申請表,收到確認郵件,說10個工作日內答覆。

10個工作日?!見到湯南軒就問問他吧,看能不能走個後門,快點拿到。

* * * * *

然而過了好幾天都沒有湯南軒的音訊,他和執法記錄儀錄像,我到底會先看到哪一個,還不好說咧。

其實我也沒有主動聯繫他,所以他也沒有我的音訊,扯平了。

不過我宅在家裡,又不會有危險,跟他情況不一樣,所以扯得也不是特別平。

網上沒有國王郡刑警殉職的新聞,所以沒什麼好擔心的……吧?

頂多就是像上次那樣,受傷而已……吧?

打電話給湯南軒,直接進了語音信箱。給他留了言,一分鐘看一次手機。半小時過去了,怎麼還——

一陣天旋地轉,眼前出現了天花板,和湯南軒的臉。

「怎麼不回我電話?」我說。

「在電話里怎麼對你這樣?」他俯身壓下來,「還有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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